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政策速读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2023-01-01起|发文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注册地址及项目实施地均在昆山市域内的工业企业
能补多少
• 初次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
• 初次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
• 第四条第2–5款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整治样板企业(昆山市级及以上认定):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
• 取消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不再构成):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
• 降级为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
• 安全设施设备新增、更换、升级及监测预警系统,须通过专家验收并投入运行,且符合现行安全法规标准
• 单个项目改造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元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政府部门财政补助
•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得申报
• 当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标准化被摘牌且信用尚未修复不得申报
• 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被查实不得申报
怎么办
企业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区镇负责材料受理、初审、汇总与推荐。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核、现场审查、公示及资金拨付。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有效降低昆山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强化财政政策激励导向,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智能化控制及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1日印发《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办法由昆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原《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昆政办发〔2020〕121号)同步废止。
▎ 核心内容▎ 适用对象
• 注册地址及项目实施地均在昆山市域内的工业企业。
▎ 本质安全提升项目认定范围
• 初次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证书的;
• 涉爆粉尘企业抛光、打磨工段升级除尘方式、集尘设施,并加装气体报警、流速检测、温度检测等装置;
• 高温熔融、压铸、机加工、涂装喷涂、电镀等企业,加装视频监控、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系统,对危险岗位或较大风险设备加装安全设施,或开展高危工段无人化自动化改造;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气站、化工(危化品)、医药及加油站等场所,加装自动充装装置及浓度、温度、湿度、雷电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更新老旧危化品装置;
• 已通过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厂房、仓库,主动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控、智慧用电等信息工程升级;
• 涉爆粉尘企业拆除中央除尘设施;
• 经昆山市级及以上认定为整治样板企业;
• 主动取消或降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取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金属冶炼企业主动取消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工艺;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因政策调整(如禁放区域变更)主动上交尚在有效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提前终止经营;
• 经会商确认可纳入奖补的其他安全改造情形。
▎ 奖补标准▎ 分类补助额度
• 项目类型:补助标准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初次取得):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初次取得):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
• 第四条第2–5款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整治样板企业(昆山市级及以上认定):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
• 取消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不再构成):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
• 降级为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
• 取消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不再构成):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
• 取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按危险度分级):危险度1级:≤20万元;2级:≤40万元;3级:≤60万元;4级:≤80万元;5级:≤100万元
• 金属冶炼企业取消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工艺: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
•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提前终止经营: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
•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提前终止经营: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
• 拆除中央除尘设施:按法律法规计算残值后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 基本要求
• 安全设施设备新增、更换、升级及监测预警系统,须通过专家验收并投入运行,且符合现行安全法规标准;
• 单个项目改造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元;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政府部门财政补助。
▎ 禁入情形
•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当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标准化被摘牌且信用尚未修复;
• 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被查实;
• 近三年有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
• 存在其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
▎ 办理程序▎ 申报流程
• 企业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 区镇负责材料受理、初审、汇总与推荐;
•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核、现场审查、公示及资金拨付。
▎ 必备申报材料
• 《昆山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电子档;
• 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出具的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 安全改造投入的合规票据凭证;
•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出具的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 标准化一、二级证书企业另需提交标准化持续运行质量自评报告;
• 取消/降低重大危险源的,须提供核销备案材料、设施拆除证明或评估备案材料;
• 取消危险化工工艺的,须提供拆除后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材料。
▎ 监督管理
• 区镇负责政策宣传、材料审核、项目真实性核查及资金使用跟踪督查;
• 市应急管理局实施绩效管理与抽查督导,结果纳入考核;
• 获补企业须将资金专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并规范财务核算、留档备查;
• 对骗取、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实行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且未修复企业不得申报;弄虚作假企业暂停申报资格三年,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 附则
• 本办法由昆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