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资金扶持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国境外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12-10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 适用地区:
- 市级(苏州代管县级市)
摘要:昆山市开展重点国别及港澳台科技合作的企业、科研单位
政策全文
扶持对象:昆山市开展重点国别及港澳台科技合作的企业、科研单位申报条件:1.分重点国别和港澳台科技合作两类;2.每项目给予20万元支持,年度支持不超过10项;3.一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4.自筹经费与支持经费比例大于2:1。
常见问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国境外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昆山市开展重点国别及港澳台科技合作的企业、科研单位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国境外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昆山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25-12-10,适用地区为市级(苏州代管县级市)。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昆山市国境外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政策适用地区为市级(苏州代管县级市)。其他地区企业可在办厂易政策库检索本地同类政策,或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
政策原文来源: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