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资金扶持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参展、统保平台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商务局
- 适用地区:
- 市级(苏州代管县级市)
摘要:在昆山注册、上一年度有进出口数据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的外贸企业
政策全文
扶持对象:在昆山注册、上一年度有进出口数据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的外贸企业申报条件:1.参加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35%补助;2.按一个基本展位(9㎡)计算,每基本展位封顶2万元,每增加一个展位封顶增加1万元;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常见问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参展、统保平台项目)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昆山注册、上一年度有进出口数据且无严重失信行为的外贸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参展、统保平台项目)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昆山市商务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24-11-01,适用地区为市级(苏州代管县级市)。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参展、统保平台项目)的通知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政策适用地区为市级(苏州代管县级市)。其他地区企业可在办厂易政策库检索本地同类政策,或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
政策原文来源:昆山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