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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扶持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本级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市自然资规发〔2026〕32号)

发布日期:
2026-05-21
发文单位: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摘要: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技术支撑,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推进,确保“备案即预告”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等多种载体,开展多维度、广覆盖的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备案即预告”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引导相关当事人主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乐山市本级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及购房人,2026年6月1日起依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项目(含申请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在售、已办首次登记现房项目)可同步申请预告登记。已办理合同备案但未申请预告登记的,可自愿补办。

能补多少

本件为流程优化类政策,不涉及直接资金补贴或奖励金额。通过“备案即预告”实现材料一次提交、多环节联动办结,减少重复提交材料,提升办理效率。

怎么办

2026年6月1日起,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通过网签备案系统同步提交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及转移登记申请;住建部门备案后,系统自动推送材料至自然资源部门,实现“一网通办、联动办结”。已办预告登记的,在转本登记时不再重复提交材料。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由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另行申报。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乐市自然资规发〔2026〕32号

•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 适用地区:乐山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惠企政策、乐山、四川

• 发布日期:2026-05-21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不动产登记全生命周期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协同管理,切实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市本级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 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打通数据共享交换通道,以不动产单元代码推动交易、缴税、登记各环节有机贯通,进一步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在市本级全面推行“备案即预告”工作模式,实现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联动办结”,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 实施范围2026年6月1日起,市本级依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部纳入“备案即预告”实施范围,具体包括:

• 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项目;

•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在售项目;

(三)已办理首次登记的现房项目。

本方案实施前已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当事人可自愿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办理方式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予以备案,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将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实现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项目具备转移登记条件后可由任意一方办理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买受人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均适用“备案即预告”联办服务模式。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由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另行申报办理。加强“双预告”与“预转本”登记衔接,已完成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的,在办理预告登记转本登记时,不再收取重复材料。

四、 工作流程(一)实施“源头赋码”

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完成预测绘后,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交的预测面积成果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在预测报告上加盖“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管理专用章”并建立楼盘表。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已备案的预测绘成果共享获取楼盘表数据,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单元号编制及数据入库等工作,同时在预测报告上加盖“一码关联专用章”,并将不动产单元号实时推送至住建部门,实现合同备案数据与不动产登记数据“一码关联、全程复用”。

• 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交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预售条件且已完成“一码关联”的项目,予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同步发起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通过网签备案系统同步提交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住建部门依法予以备案,并将备案电子合同、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电子申请材料等一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申请材料一次归集,部门间共享互认,全程线上流转。未使用电子签章的开发企业,除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申请表扫描件外,线下同步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时,授权任意一方可在房屋具备转移登记条件后,单方办理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自然资源部门收到预告登记申请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簿工作,并统一发放预告登记电子证明,登记结果实时反馈住建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的原因。

• 变更或注销合同因网签备案合同约定事项发生变更或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情形需办理合同变更或注销,且无查封、预抵押等限制性条件的,先由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共同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注销预告登记后,再到住建部门完善合同变更或注销手续。网签备案合同变更或注销后重新备案的,均同步发起预告登记申请。

五、 职责分工(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1.负责商品房项目预测绘成果审核管理,完成房屋面积管理并建立楼盘表,实时推送自然资源部门,确保楼盘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发放预售许可证前,核验建设项目抵押情况及不动产单元号编制情况,保障后续“备案即预告”流程畅通、数据一致。

3.负责网签备案系统升级改造,设置未赋不动产单元号不予备案的控制条件。同时,在网签备案系统增设预告登记申请表单,通过电子签章及数据自动匹配等功能,实现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一次录入、一次签署、一次提交”。

4.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实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推送已备案的合同材料、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表单、申请人身份证明及采集的头像照片、预告登记同意函(土地已抵押的提供),确保预告登记的同步办理。

5.对符合条件的网签备案合同变更或注销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对网签备案合同变更或注销后需重新备案的,按照联办服务流程将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资料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

(二)自然资源部门

1.负责不动产登记系统优化改造,开放数据接口,全面实现与网签备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楼盘表、不动产单元号、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等,为全程网办、数据挂接和复用创造条件。

2.针对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项目,根据住建部门楼盘表推送进度完成不动产单元号编制及数据入库,并将不动产单元号自动反馈至住建部门,为后续办理预售许可及预告登记提供数据支撑;针对已取得预售许可在售项目,集中批量完成相关预测数据入库工作,确保新建商品房项目“备案即预告”的全覆盖。

3.负责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电子证明发放等工作。在申请表中加入“双方同意一并申请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约定条款,将预告登记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事项整合为一次申请,项目具备转移登记条件后,任意一方可办理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同时整合申请表、询问记录、授权委托书等申请材料,形成简洁规范、要件齐备的申请表单,精简办事材料,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4.建立登簿结果实时反馈机制,实时更新登记状态,实现与住建部门数据双向反馈、闭环管理,确保从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可查询、可追溯。

5.负责注销预告登记申请,经审核材料齐备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注销预告登记。

6.对网签备案系统共享的电子申请材料实行在线核验、材料互认,不再收取纸质档案,推行预告登记“无纸化”“零材料”办理模式。

六、 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合同网签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工作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技术支撑,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推进,确保“备案即预告”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等多种载体,开展多维度、广覆盖的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备案即预告”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引导相关当事人主动申请,营造“办理预告登记、保障交易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优化服务体验。全面推广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应用,持续优化线上办理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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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乐山市本级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及购房人,2026年6月1日起依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项目(含申请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在售、已办首次登记现房项目)可同步申请预告登记。已办理合同备案但未申请预告登记的,可自愿补办。
能补多少?
本件为流程优化类政策,不涉及直接资金补贴或奖励金额。通过“备案即预告”实现材料一次提交、多环节联动办结,减少重复提交材料,提升办理效率。
怎么办?
2026年6月1日起,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通过网签备案系统同步提交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及转移登记申请;住建部门备案后,系统自动推送材料至自然资源部门,实现“一网通办、联动办结”。已办预告登记的,在转本登记时不再重复提交材料。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由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另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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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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