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 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乐山市政府
《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是乐山市落实省级生态战略的核心政策文件,实施期为2026至2030年,聚焦森林的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四大功能系统提升。政策面向乐山市域内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及国有林场,支持建设12个‘森林+’融合示范园区、50个林下经济基地,设定2030年森林覆盖率62.5%、森林蓄积量1.2亿立方米、年均签发林业碳汇30万吨CO₂e等量化目标。资金支持包括最高500万元/个的园区补助、1000元/亩的林下基地奖补及50万元/县的碳汇开发补贴,并建立林长+项目长责任制与年度绩效评估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7月24日印发《关于转发〈乐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乐府办函〔2026〕13号),正式将市林业局编制的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实施体系。该方案是落实四川省“天府森林四库”战略部署的重要载体,聚焦森林资源在水库、粮库、钱库、碳库四大功能上的系统性提升,服务乐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体定位。
▎ 核心内容▎ 实施周期与总体目标
• 实施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分三个阶段推进:2026年试点启动、2027—2029年全面推广、2030年评估验收
• 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1.2亿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提升30%
• 建成12个“森林+”融合示范园区,覆盖林下经济、生态康养、自然教育、碳汇交易等方向▎ 四库功能重点任务
• 水库功能:实施水源涵养林提质工程,新建及改造生态公益林1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
• 粮库功能: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基地50个,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禽畜年综合产值超20亿元
• 钱库功能:培育森林旅游精品线路8条,打造森林康养基地10处,推动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年均增长15%
• 碳库功能:建立市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平台,完成首批5个县域级CCER方法学适配试点,力争年均签发林业碳汇量30万吨CO₂e▎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林场
• 具备相应项目建设能力与持续运营资质,近3年无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记录▎ 项目要求
• 项目须符合《乐山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乐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 涉及林地使用的,须取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 林下经济类项目单体规模不低于200亩,森林康养类项目建筑面积不超5000平方米▎ 政策影响▎ 资金支持方式
• 支持类型:支持标准,执行周期
• 示范园区建设补助:最高500万元/个,分三年拨付,首年30%
• 林下经济基地奖补:1000元/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 碳汇开发服务补贴:50万元/县(市、区),用于方法学开发与监测体系建设,2026—2027年专项安排▎ 管理机制
• 建立由市林业局牵头的“天府森林四库”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推进
• 实行年度绩效评估+五年终期考核双轨制,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 推行“林长+项目长”责任制,重点项目由县级林长直接包保▎ 适用对象与实施路径
• 适用对象:乐山市全域涉林经营主体、产业园区运营单位、国有林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 申报流程:县(市、区)初审 → 市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 → 市联席会议审定 → 公示后下达计划
• 时间节点:每年3月31日前集中受理申报材料,6月30日前完成立项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