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入选国家口岸“十五五”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连云港市政府
谁能申报
连云港港运营主体、苏北及中西部外贸企业、航运货代及信息技术服务商可申报。依托2023年获批国家智慧口岸试点、2024年发布“E港通”2.0平台,以及已建成的“云港霍数通”陆海联运可视化平台、自动化码头TOS/ECS系统、港口大数据中心和多式联运“一单制”基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与智慧口岸建设。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方向为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边检、交通、应急深度融合,推进“人工智能+”在通关监管等场景应用,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完善智慧口岸成熟度模型。
怎么办
2024年起可围绕“E港通”2.0平台开展项目申报,通过省级或市级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申报需基于现有“云港霍数通”“一单制”及自动化码头系统基础,聚焦数据联通、智能应用与可复制模式输出,时间节点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口岸现代化“十五五”规划》,连云港港正式入选智慧口岸建设工程(水运口岸项目)。这是国家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持续赋能国际枢纽海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部署,也是对连云港港长期推进数字化转型与跨境物流通道建设成果的权威认可。 连云港港地处新亚欧大陆桥东端起点,是中西部及中亚、欧洲国家跨境物流的核心水运载体。自2007年起承担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运营职能;2014年列为江苏省“三互”改革试点;2016年建成本地特色“单一窗口”;2023年获批国家智慧口岸试点;2024年发布口岸信息平台2.0版——“E港通”平台。 ▎ 核心内容 ▎ 智慧口岸建设重点方向 • 推动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深度融合 • 加大“人工智能+”在口岸运行管理、服务保障、通关监管等全场景深度应用 • 推进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数据联通共享 • 健全智慧口岸科学评价体系,完善智慧口岸成熟度模型 • 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口岸建设典型案例 ▎ 连云港港现有基础支撑 • “云港霍数通”平台:打通新亚欧陆海联运数据大通道,实现陆海联运全链条可视化 • 自动化集装箱码头TOS/ECS系统:规模化应用,作业迈入全流程智能化 • 港口大数据中心:已建成投运,为全港数据治理提供底座支撑 • 智慧航道、智能调度、“E港通”、多式联运“一单制”:协同推进,提升通关便利化与物流协同效率 ▎ 政策影响 ▎ 对连云港港的定位提升 • 成为国家“十五五”期间水运类智慧口岸重点建设单位 • 获得国家级政策资源倾斜与技术标准对接优先权 • 强化其作为中西部及中亚、欧洲跨境物流核心水运通道的战略功能 ▎ 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 加速苏北、鲁南、豫东、皖北等腹地外贸企业通关效率提升 • 支撑“一带一路”标杆示范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纵深拓展 • 推动长三角北翼与中西部、中亚、欧洲间数据流、物流、贸易流一体化协同 ▎ 关键时间节点与建设成果 • 时间:重大进展 • 2007年:连云港电子口岸确立为市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运营主体 • 2014年:列为江苏省“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试点 • 2016年:启动本地“单一窗口”建设,形成“一点接入、一站服务”模式 • 2023年:获批国家智慧口岸试点 • 2024年:“E港通”平台正式发布,升级为口岸信息平台2.0版 ▎ 下一步实施路径 • 依托既有“单一窗口”“E港通”、港口大数据中心、陆海联运数据大通道等基础,深化数据联通共享 • 强化AI算力支撑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在通关监管、风险研判、智能调度等环节落地 • 完善智慧口岸成熟度评价体系,开展常态化评估与迭代优化 •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标杆示范建设,在数字化转型与跨境数据协同领域形成全国性经验 ▎ 适用对象 • 连云港港务集团及关联运营单位 • 在连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货代企业、航运公司 • 苏北及中西部地区依托连云港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的企业 • 参与智慧口岸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的信息技术服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