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强化返乡创业就业支持推动“归雁兴连”若干...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连云港市政府
谁能申报
连云港户籍或具备本地稳定居住基础、近3年在外地务工或创业满6个月的人员,以及初创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均可申报。政策覆盖返乡劳动者、创业主体及服务提供机构,重点支持海洋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人才回流。
能补多少
发放1000元/人就业推荐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提高至5000元/人(需带动5人以上);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至400万元,并落实财政贴息与税费减免。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通过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建立动态信息库,依托驻外商会、服务驿站等平台开展岗位推送与招聘对接,开通“返乡就业直通车”,实施“1151”精准就业服务并组织定向技能培训。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近年来,连云港市返乡创业就业工作持续稳中向好,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积极作用。为提升地域竞争力,引导更多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发展,市人社局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连云港市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连政办发〔2025〕23号),延续《连云港市促进返乡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连政办发〔2023〕50号)政策红利,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部门会商及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制定本《若干措施》。 ▎ 核心内容 ▎ 人员摸排与信息管理 • 强化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开展外出人员常态化摸排与动态信息管理 • 建立基础数据库,支撑精准帮扶决策 ▎ 返乡联络与岗位对接 • 依托驻外商会、引才(劳务协作)工作站、服务驿站等平台,定期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投资合作项目、创业扶持政策 • 建立返乡就业岗位库,实施动态归集与精准推送 • 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支持服务驿站开展岗位对接 ▎ 就业服务与技能培训 • 落实“1151”精准就业服务(1次职业指导、1次岗位推荐、5次岗位匹配、1次技能培训推荐) • 开通“返乡就业直通车”,提供“点对点”送工、到站即选岗服务 • 按标准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重点开展家政、电工、电商等定向培训 • 加强乡土人才培育,对领军人才、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奖励与“一揽子”创业支持 ▎ 创业载体与平台建设 • 鼓励建设返乡创业园、乡村振兴孵化园、电商创业园、青年创业港等特色载体 • 重点打造OPC社区等新型创业载体,聚焦海洋经济、安防产业、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 • 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覆盖注册登记、政策咨询、融资对接、成果转化等环节 ▎ 就业推荐与创业扶持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驿站建设并推荐返乡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推荐补贴 •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初创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吸纳就业的创业主体,按带动规模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5人以上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人(原统一标准为3000元/人) ▎ 金融与税费支持 •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300万元提至400万元 • 全面落实财政贴息政策 • 执行个体经营与吸纳就业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 申报条件 • 返乡人员须为连云港户籍或在连有稳定居住基础,且近3年内在外地务工或创业满6个月以上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对象须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缴纳社保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 就业推荐补贴申领机构须经市人社局备案,推荐人员须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保满3个月 ▎ 政策影响 ▎ 机制创新 • 构建跨部门协同的信息摸排与交叉验证机制,提升数据精准度 • 健全“岗位库+服务驿站+直通车”三位一体就业服务体系 ▎ 载体升级 • 推动创业载体向专业化、产业化、生态化演进,OPC社区成为低空经济、海洋科技等新质生产力孵化支点 ▎ 支持加力 • 支持类型:原标准,新标准 •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400万元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均):3000元,5000元(带动5人以上) • 就业推荐补贴:无,1000元/人 ▎ 实施时效 •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 • 已享受连政办发〔2023〕50号文件同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 政策解读视角 本政策是连云港市推动“归雁兴连”战略的关键抓手,突出数据驱动、载体赋能、真金白银、闭环服务四大特征。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夯实底数基础,依托新型载体集聚产业资源,以更高额度、更细颗粒度的补贴设计增强政策吸引力,体现市级层面推动人口回流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的系统性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