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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扶持

关于《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文单位:
娄底市政府
摘要: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修改内容 1、因部分文件已失效作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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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报:符合规定的规上企业,无拖欠社保等现象。

能补多少: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按属地原则申报,项目抽取比例不低于30%。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娄底市为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修订了《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背景为的是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并依据《预算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修订重点包括调整依据文件、强调绩效优先、扩大支持范围至规上企业,并取消对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支持。新办法明确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取消了市直单位推荐项目渠道,并规定监督检查抽取项目比例不低于30%。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建议关注新政策对规上企业的支持,以及绩效优先的原则,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关于《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关于《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一、 修订起草背景为充分发挥各市级专项资金效用,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娄底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财外〔2024〕20号)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娄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

三、 主要修改内容

1、因部分文件已失效作废,对办法制定的相关依据进行了调整。

2、更加突出绩效优先,对绩效目标的确定、评价做出了明确规定。

3、支持范围增加了聚焦规上企业,取消了对服务业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相关内容,明确了重点支持规上企业,有一定的税收贡献,且无拖欠社保等现象。

4、明确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取消市直单位推荐项目这一申报渠道。

5、明确监督检查抽取项目的比例为不低于30%。

市发改委 此页|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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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符合规定的规上企业,无拖欠社保等现象。
能补多少?
: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按属地原则申报,项目抽取比例不低于30%。
政策原文来源:娄底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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