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支持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企业入驻奖补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 申报截止:
- 2028-12-31
- 发文单位: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洛阳高新区于2025年7月16日发布《支持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措施》,面向注册在本区的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平台型企业提供多维度支持。核心包括:营收首次达1亿/5亿/10亿元分别奖励100万/200万/500万元;园区办公场地前三年按80%/50%/30%阶梯式租金补贴;数据服务费用补贴50%,单户每年最高5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政策由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企业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申报。适用对象须注册地在洛阳高新区,聚焦平台经济新业态主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洛阳高新区为培育平台经济新业态,支持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平台型企业集聚发展,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 核心内容▎ 营收奖励
• 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给予100万元奖励
• 年度营收首次突破5亿元,给予200万元奖励
• 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给予500万元奖励▎ 场地补贴
• 产业园区内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按三年分档执行:
• 第一年补贴80%
• 第二年补贴50%
• 第三年补贴30%▎ 数据服务补贴
• 企业购买数据服务费用按50%比例补贴
• 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人才引进支持
• 平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5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 企业须注册地址在洛阳高新区
• 主营业务属于平台经济范畴,重点支持:
• 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 共享经济平台企业▎ 申报流程
• 企业通过洛阳高新区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 经管委会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政策时效
•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6日
• 实施主体: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补贴类型:补贴标准,执行期限,单户年度上限
• 营收奖励:首次达1亿/5亿/10亿元分别奖100万/200万/500万元,一次性,按档位兑现
• 场地补贴:第一年80%、第二年50%、第三年30%,连续三年,以实际租金为准
• 数据服务补贴:50%费用补贴,年度申报,50万元
• 人才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补贴,限申领一次,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