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发文单位:
-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给予补贴,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支持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并对参加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提供展位费补贴。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洛阳市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设备购置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旨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融资可得性、加速数字化转型、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洛阳市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聚焦市场准入、要素保障、金融支持、营商环境及国际化拓展等关键环节,系统性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撑。
▎ 核心内容▎ 市场准入放宽
• 鼓励民营企业依法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 金融与要素支持
• 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提升融资可得性
• 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定向支持短期流动性困难企业▎ 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
• 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 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给予补贴(具体比例及上限依年度申报指南执行)▎ 营商环境优化
• 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审批时限
• 全面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国际市场开拓
• 对参加重点境外展会的民营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
• 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强化国际认证、海外仓建设等配套服务▎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洛阳市重点发展方向
• 技改类项目需完成备案或核准,设备购置发票开具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
• 展会补贴类项目须提供参展合同、缴费凭证及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政策影响
• 维度:影响要点
• 企业获得感:降低融资门槛、压缩办事流程、减轻展会成本
• 产业升级:加速设备更新与数字化渗透,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 区域竞争力:强化洛阳作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的技术型民营经济集聚效应
• 开放能级:推动本地民企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