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3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天眉商规〔2025〕1号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适用地区:眉山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惠企政策、眉山
• 申报截止:2026-12-31(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6-07-23眉山天府新区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引导激励作用,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助推实体经济,加快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共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产业
1.支持物流集群发展。(1)对正常运营且入驻企业 5 户以上的园区运营主体,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驻物流园区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1500 万元,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营收标准,兑现 30%;升规入统后,再兑现剩下的 70%)。(2)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新认定为 5A、4A、3A 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评定奖励的企业,每晋升一个等级,再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财政金融局、商务局、视高推进办、青龙推进办。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2.支持仓储(冷链)发展。(1)通过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新认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仓储企业,或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等级评定的企业,每晋升一个等级,再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2)公用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当年累计监管货值达到 1 亿元及以上,按累计监管货值的 7‰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3.支持邮政(快递)发展。(1)支持建设省级、市级、县级邮政、快递分拨(配送)中心,分别给予运营主体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从事邮政、快递业务的企业,年营业收入突破 15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营收标准,兑现 30%;升规入统后,再兑现剩下的 70%)。(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4.支持道路运输发展。对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网约车、城际客运、出租车、公交车)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15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营收标准,兑现 30%;升规入统后,再兑现剩下的 70%)。(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财政金融局、商务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二)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服务提质扩面
5.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赋能。(1)支持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播电视新设立分/子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0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提供卫星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软件研发、数据标注、人工智能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15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营收标准,兑现 30%;升规入统后,再兑现剩下的 70%)。(责任单位:数科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三)大力发展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6.支持卫星产业发展。(1)对卫星产业园区招引入园企业数量达到 5 家、10 家、15 家以上,且入园企业正常运营 1 年以上、单个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分别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卫星产业园区累计产值达到 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分别给予运营主体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3)符合新区卫星产业定位,并经新区认定的科技类企业购买物业(厂房、办公用房)的,每年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50%给予奖励;租用物业(厂房、办公用房)的,按实付年租金的 10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单位:数科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7.提质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1)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2)对新获批(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专家工作站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新获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4)对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5)探索以“财政投入补贴+国资平台持股+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股+团队技术持股”的合作模式,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团队等共建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6)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对国家级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类型专利成果在新区落地转化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数科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四)鼓励丰富商务服务业业态
8.支持商务服务发展。对在新区开办律所(含分所)、公证、鉴定、仲裁、审计、会计、商事调解组织、咨询、人力资源及广告等服务机构,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政法委、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务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9.支持金融业发展。(1)对新设立县域一级支行和营业网点的银行机构,在账户开设和资金存放上给予支持。(2)对新设立县级保险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新开办且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 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10.支持会展、演艺、赛事、博览发展。对开办会展、演艺、赛事、博览的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教体文旅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五)鼓励发展电商经济
11.支持电子商务发展。(1)对跨境电商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成功后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开展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等业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从事电子商务(内贸)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万元,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六)鼓励供应链企业集聚发展
12.支持流通领域发展壮大。(1)对新开办的年营业收入达到 2 亿元、5 亿元的供应链流通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超过 5 亿元部分每增加 1 亿元,再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过 80 万元。(2)对次年营业收入达到 10亿元且年增速超过 30%的企业,每增加 1 亿元营业收入,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二、加快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七)促进商贸服务业繁荣
13.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运营。投资新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30000 平方米),项目投运后,给予投资主体 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14.支持商场(卖场)、超市建设运营。(1)投资新建或利用闲置物业正常运营商场(卖场)一年以上的,根据运营面积大小,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具体为:运营面积 3000—5000平方米(不含)的奖励 20 万元;5000—10000 平方米(不含)的奖励 30 万元;10000—30000 平方米(不含)的奖励 50 万元;30000—50000 平方米(不含)的奖励 70 万元。(2)对品牌连锁超市(含生鲜超市)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分别给予运营主体 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15.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打造。(1)鼓励运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或由产权单位自持物业统一招商运营特色商业街区,对经营面积 5000 平方米(含)以上、开业率达到 50%以上,且项目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运营主体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2)被政府部门或经政府批准具备行业认定资格的机构新认定为省级特色街区(消费场景),给予运营主体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住建交通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16.支持开办酒店、民宿。(1)支持开办经营酒店,客房数50 间(含)以上、客房平均面积 20 平方米(含)以上,且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给予经营主体每间房 2000 元一次性奖励。(2)支持开办经营特色民宿,客房数 10 间(含)以上、客房平均面积 25 平方米(含)以上,且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给予经营主体每间房 1500 元一次性奖励。(3)鼓励酒店、民宿采取自营、联营方式开展统一核算,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八)加快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17.支持文旅新业态发展。对固定投资额达到 1000 万元、5000万元的文旅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分别不超过 100 万元、300 万元;项目竣工运营后,给予投资主体 20万元一次性奖励;运营后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分别给予经营主体 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教体文旅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九)加快提升文化体育娱乐品质18.支持文化娱乐产业发展。文创领域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教体文旅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19.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建设运营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可承接省级以上体育赛事场馆的企业,项目竣工投运后,给予运营主体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从事体育服务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教体文旅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20.支持影视、视听产业发展。(1)影视(短剧)、娱乐行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 1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在新区三中心一基地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不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用于影视拍摄,且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600 元/平方米的装修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责任单位:教体文旅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十)提速大健康服务发展
21.提质大健康服务。(1)鼓励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或连锁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单个机构养老床位在 200 张以上的,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通过民政部门备案后,给予每张床位 5000 元一次性奖励,按入住老人数给予运营机构补贴(自理老人每人每月50 元,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 100 元)。(2)对开办医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十一)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
22.支持家政服务。对开办家政服务业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十二)做强房产服务业
23.支持房产服务业发展。(1)鼓励房产中介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年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成立物业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1000万元,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营收标准,兑现 30%;升规入统后,再兑现剩下的 70%)。(责任单位:住建交通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十三)推动行业商协会实体运营
24.支持成立行业商协会。物流、法律、知识产权、酒店、会展、餐饮、文化、娱乐、体育、家装等服务行业,依法成立行业商协会并实体化运营,当年吸纳会员 50 家以上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三、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转企升规(十四)鼓励“个转企”
25.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对商贸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 万元且入统的企业,给予 2 万元/户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商务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十五)鼓励“企升规”
26.支持重点领域转企升规。(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企业入统,给予 15 万元一次性奖励。(2)其余服务业企业升规入统,参照《眉山市提振消费二十三条政策措施》执行。(3)鼓励服务业商协会、商管公司等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升规入统,按实际入统数给予商协会、商管公司 2 万元/户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金融局、教体文旅局、数科局、农业农村局)(十六)支持“主辅分离”
27.支持主辅分离。对工业企业主动剥离销售、物流、餐饮等业务并成立独立公司,销售、物流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000万元,给予 35 万元一次性奖励;餐饮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00万元、500 万元,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金融局、视高推进办、青龙推进办)(十七)支持统计规范化建设
28.推进服务业统计规范化建设。(1)对服务业企业(含已入统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给予每人每月 600 元工作补助(每户企业限 1 人)。(2)对达到市级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经新区统计部门验收达标的,给予企业 2 万元一次性奖励,另给予统计人员 1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视高街道、青龙街道、贵平镇、锦江镇、高家镇、龙马镇、北斗镇)四、其他事项(一)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在新区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且支持转企升规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体工商户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本政策实施后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信访稳定事件等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享受以上政策。对伪造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已领取的奖励资金,以后不再享受本政策奖励;造成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政策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本政策措施实施前已开展的特定活动且尚未兑现相关奖励的,可以依照本政策措施执行。
(四)本政策措施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保障,同一事项享受多个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本政策措施由商务局会同各条款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