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动 2026 年一季度“开门红” 十条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申报截止:
- 2026-06-30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绵办规〔2026〕1号 政策类别: 产业园区 适用地区: 绵阳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绵阳、四川 申报截止: 2026-06-30(以原文为准)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推动 2026 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2 月 8 日 推动 2026 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9 号)精神,巩固拓展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确保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扩大生产 对一季度生产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 2000 万元(含)至 2 亿元,且增长 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其增量的 1‰、2‰给予企业激励。对一季度生产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 2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其增量的 2‰给予企业激励,单个企业激励金额最高 80 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支持工业项目建设 对一季度新开工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含)以上且平台投资完成比例超过 15%的制造业项目,按一季度设备投资额的 5‰给予激励,最高激励 50 万元,该项激励与后续项目申报补助支持不冲突。对一季度竣工投产且生产规模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生产规模的 5‰给予激励,最高激励 30 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支持工业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对 2025 年全年或 2026 年一季度生产规模达到 2000 万元,且 2026 年一季度生产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 1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一季度新增银行贷款用于扩大生产活动且当季实际支付贷款利息超过 15 万元(含)的,按其支付利息总额的 30%给予补贴,最高 30 万元;对一季度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免除资金使用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支持工业企业春节期间加班生产 对 2025 年全年或 2026 年一季度生产规模达到 2000 万元,且 2026 年一季度生产规模较去年同期增长 1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在春节期间(2026 年 2 月 15 日—2 月 23 日)保持连续稳定生产、日均用电量达到 2026 年一季度日均用电量 70%(含)以上的,按照企业春节加班工资实际支付金额的 30%进行激励,最高 30 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支持新建畜禽养殖场投产满产 对 2026 年一季度内新建投产的养殖场给予激励,饲养量标准 2000 头以上的猪场最高 8 万元/个,饲养量标准 5 万羽以上的肉禽场、350 头以上的肉牛场、400 只以上的肉羊场最高 5 万元/个,存栏量标准 20 万羽以上的蛋鸡场最高 10 万元/个。在一季度内存栏量需达到设计规模的 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 2026 年一季度,对经营规模增长 20%及以上的超 3 亿元(含)的批发企业、超 1 亿元(含)的零售企业、超 1000 万元(含)的住宿餐饮企业,1—2 月经营规模超 2000 万元(含)且增长 30%及以上的其他重点服务业企业,按照 2026 年一季度经营规模的2‰、最高 20 万元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 七、鼓励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2026 年一季度,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且一季度经营规模首次达 500 万元(含)以上的零售企业、2000 万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分别给予经营规模 2%、1%的激励,最高激励100 万元。对由工业、农业企业剥离分设的一季度经营规模首次达到 500 万元的零售企业,2000 万元的批发、科技、信息软件企业,分别按经营规模的 2%、1%给予激励,最高激励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鼓励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产品,对 2026 年一季度投入资金超 20 万元(含)、参与商户(品牌)超 30 家(含)且带动消费超 100 万元(含)的主办或承办促消费活动市场主体,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 40%给予事后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 4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发放消费补贴 2026 年一季度,对在绵新购买 7 座及以下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购新车发票含税金额为 5 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奖补 1500 元,10 万元(含)—20 万元(不含)的奖补 3000 元,20 万元(含)—30 万元(不含)的奖补 5000元,30 万元(含)以上的奖补 8000 元;对在绵新购买 7 座及以下非营运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购新车发票含税金额为 5 万元(含)—10 万元(不含)的奖补 1000 元,10 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奖补 2000 元,20 万元(含)—30 万元(不含)的奖补 4000 元,30 万元(含)以上的奖补 6000 元,与汽车以旧换新国补政策不叠加。通过电商平台自主发放消费券,经营规模超 7000 万元且月均同比增速 30%及以上的家电、3C 数码销售企业,按照不超过其消费券实际发放金额的 50%给予激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推动投资稳定增长 鼓励更多项目开工,各县(市、区)、园区一季度新开工项目的计划总投资每达到 1 亿元,给予属地县级政府(管委会)1 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激励。按照一季度各地完成投资情况,各县(市、区)、园区每形成 1 亿元有效投资,分别给予属地县级政府(管委会)2 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激励。(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本文件从 2026 年 2 月 9 日起实施,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兑现完毕之前有效。符合多个条件或同条件享受了省级奖励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汽车消费补贴除外)。如与本市既有政策冲突,以本文件为准。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原则,加快兑现落实。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