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冬季招商百日行动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 发文单位: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符合产业导向、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重点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领域,且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8日期间签约落地项目。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内按5%征税等国家及省级税收优惠,并同步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怎么办
通过长三角、珠三角定向招商渠道对接,由专业化招商团队提供全流程选址服务;重大项目的“一事一议”专项协调机制确保签约、落地、投产各环节高效推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牡丹江市于2024年冬季启动为期百日的招商引资专项行动,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新产业新业态,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提升区域产业能级与集聚效应。 ▎ 核心内容 ▎ 产业园区建设 • 推动全市各类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 完善水电气热、污水处理、5G网络等配套服务功能 • 强化园区标准化厂房、研发中试平台等载体建设 ▎ 招商引资方式 • 紧盯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定向招商 • 推行小团组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多元化模式 • 组建专业化招商队伍,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推进机制 ▎ 企业选址服务 • 提供选址咨询、用地保障、规划衔接等全流程服务 • 建立涵盖签约、落地、投产、达效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 • 对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专项协调 ▎ 申报条件 • 投资主体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年版)》 • 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类项目优先支持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 政策影响 ▎ 税收优惠落实 • 全面落实国家及黑龙江省减税降费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按法定税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优惠类型:适用对象,执行依据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财税〔2023〕12号文件标准的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 政策执行时间 • 行动周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8日(共100天) • 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有效,依国家及省级最新规定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