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版)
- 发布日期:
- 2025-06-17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南宁市五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版)》于2025年6月12日印发,核心包括:对新建科技园区按产业用地部分给予500元/平方米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允许工业用地兼容研发、办公、商业功能,但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15%、建筑面积不超过30%;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六类主体;申报主体须为在五象新区注册并开展生产经营的独立法人。政策由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范围覆盖南宁市五象新区全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2025年6月12日,五象新区正式印发《南宁市五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措施实施细则(2025年版)》,旨在强化区域创新载体建设,优化产业用地功能配置,支撑南宁市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 核心内容▎ 科技园区建设补助
• 新建科技园区按产业用地部分给予500元/平方米补助
• 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创新平台支持
• 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 用地混合布置机制
• 允许同一地块内工业与研发、办公、商业等功能互利共享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
• 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五象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
• 适用对象包括:
• 高新技术企业
• 瞪羚企业
• 独角兽培育企业
• 科创板上市企业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企业▎ 政策影响▎ 空间功能优化
• 打破传统单一工业用地限制,推动“生产+研发+服务”复合型空间供给▎ 产业能级提升
• 通过高额度建设补助和平台支持,加速集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与创新资源
• 支持类型:标准,上限
• 科技园区建设补助:500元/平方米(按产业用地部分),5000万元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15%,—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比:≤30%,—▎ 申报流程
• 向五象新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政策来源
• 发布单位: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