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发文单位: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南平市范围内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具备中型及以上开采规模且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矿产资源企业,以及依法依规整合资源、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企业可纳入支持范围。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策通知文件,未明确资金补贴或奖励金额,具体扶持力度以主管部门后续配套实施细则为准。
怎么办
企业应对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2年内完成评估核查,主动申报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同时,严格遵守“三区三线”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不得在禁止区域设矿业权。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南政办规〔2026〕8号 政策类别: 土地政策 适用地区: 南平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人工智能、惠企政策、南平、福建 南政办规〔2026〕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 在福建南平考察时作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 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的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办法》(省政府令第226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 政办〔2024〕24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南平实际,经市政府 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坚持规划引领。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 和矿产资源规划,落实分级分类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划定保护利 用区域。 (二)坚持绿色发展。将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与产业布局和 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支持与我市重点产业配套的矿产资源科学合 理利用。严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确保矿产资源保 护利用与地方发展、生态修复协同推进。 (三)坚持集约节约。推动矿业开发从“小、散、乱”向“规 模化、集约化、智能化”转型。鼓励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担当的企 业依法依规整合资源,实现同一矿体、相邻矿区的集中合理利用。 二、加强矿产资源配置规范管理 (一)优化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 “三区三线”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结合矿产资源赋存特点 和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我市优势资源与特色产业相互协调 发展。严守红线底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国 家公园及各类保护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区域或生态功能重要 区、生态环境承载力较低的生态敏感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区域内设置矿业权。 (二)坚持依法严格管控。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和工业配 套需求,科学适度投放战略性和优势矿产,矿业权设置不得与基 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相抵触。 矿山设计生产规模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开 采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且服务年限不低于5 年的矿山建设;鼓励 和支持中型及以上储量规模的非战略性矿产的矿山建设。 (三)支持绿色智能矿山建设。办理延续和新建矿山要严格 按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运行,分别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 许可证2 年内通过省级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 录。坚决淘汰开采工艺、设备、管理落后和“三率”、安全、环 境保护等达不到要求的落后产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 能和矿山开发的融合,配备与采选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管理系统及 配套工程设施,推进智能矿山建设。 三、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机制 (一)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 履行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申请矿业权的 项目,要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开展实地踏勘,就项目社会 稳定风险、生态环境影响、地质灾害风险、安全生产等进行认真严 谨、负责任的评估,出具明确意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 执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坚决防范简单上交矛盾问题,不得漠视 属地监管责任,严防以支持企业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 (二)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认真对照行业准入和监管负面清单,严格履行监管职 责。对于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上的矿业权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 评估审查属合法合规的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水 利、文旅、应急管理、林业等主管部门进行联审复核,将绿色矿 山建设要求和违约责任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明确相关要求和违 约责任。 (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绿色矿 山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落实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生态治理 和修复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 位操作规程,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尾矿 库管理,严格落实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和闭库等相关规定, 确保尾矿库的运行安全。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级建立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水利、文旅、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联动的矿产资源监管机制, 形成共管共治格局。 (二)优化指导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引 导,主动宣传矿业权管理、绿色矿山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修复 等方面的最新法规与标准要求,依法受理申请。对信访投诉和网 络舆情,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置。 (三)查处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重 点区域、重点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对违法用地用林、污染环境、 水土流失、安全生产隐患、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等问题,依法督 促业主全面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蓄意炒作、激化矛盾的,依 法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本通知由南平市自 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5 月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原文附件(PDF): 点击查看官方原文 ( class="policy-cta" style="margin:22px 0 6px;padding:18px 22px;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35deg,#1a5fb4,#2d8cf0);border-radius:10px;color:#fff;">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