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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旗县2025年度 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摘要:社旗县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6〕313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2679公顷(其中:耕地0.2601公顷),作为社旗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
政策全文
社旗县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6〕313号
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2679公顷(其中:耕地0.2601公顷),作为社旗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2601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17日
常见问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旗县2025年度 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旗县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6〕313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2679公顷(其中:耕地0.2601公顷),作为社旗县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旗县2025年度 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南阳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4。
政策原文来源:南阳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