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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6年度 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摘要:你们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060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
政策全文
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豫政土〔2026〕298号文件批复,同意你们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3.5120公顷(其中:耕地1.6644公顷)、未利用地0.0295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835公顷;转用并使用国有农用地2.2552公顷(其中:耕地0.3937公顷),未利用地3.1032公顷,共计8.9834公顷(其中:耕地2.0581公顷),作为南阳市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你们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060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们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6月22日
常见问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6年度 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你们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060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6年度 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南阳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6-30。
政策原文来源:南阳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