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内乡县2026年度 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谁能申报:内乡县相关企业和项目能补多少:8.5720公顷耕地怎么办: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实施供地,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南阳市政府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内乡县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目的在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背景为响应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内乡县获得批准转用并征收8.809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7.4173公顷。核心支持措施包括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以及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适用对象为内乡县,需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实施供地。申报建议方面,对于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建议关注内乡县土地资源利用政策,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合理规划用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
宛政土〔2026〕98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6〕581号
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8.8092公顷(其中:耕地7.4173公顷),作为内乡县202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8.5720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