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发文单位:
- 内江市政府
谁能申报
内江市本级行政机关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可依据该清单开展事项实施,所有事项须依申请启动,实施主体需具备法定职责或授权。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通过内江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19日印发的《内江市本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附件为Excel文件)获取具体事项目录,各部门须按清单统一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等要素。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全市审批服务质效,内江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梳理形成《内江市本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完成核实确认,于2023年12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
该清单是内江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础性文件,覆盖市本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两类事项,旨在实现事项标准化、办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
▎ 核心内容
• 清单由内江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发布
• 适用范围为内江市本级行政机关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
• 清单包含两类事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
• 文件以附件形式发布,原始载体为Excel格式(文件名:内江市本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x)▎ 申报条件
• 事项实施主体须为内江市本级具有法定职责或授权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
• 所有事项均属依申请启动,不设主动触发机制
• 各部门须依据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 政策影响
• 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同标运行”
• 为后续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一网通办”提供数据基础
• 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动态监管与效能评估▎ 附件说明
• 事项类型:数量(项),主要特征
• 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未在原文中列明具体数量,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法定权力行为
• 公共服务事项:未在原文中列明具体数量,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注:具体事项明细以附件Excel文件为准,原文未披露分项数量及明细条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