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贡山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豆底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发文单位:
- 怒江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无申报兑现口径,涉及主体为普豆底铅锌矿采矿权人贡山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能补多少
不涉及资金奖补与优惠,相关权益影响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无需申报;同类矿山企业应依据《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及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文件要求,在过渡期内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并报主管部门审查。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2024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将矿区生态修复确立为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文件对新法实施过渡期内修复方案的编制与评审作出衔接安排,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同步细化了落实要求,怒江州此次公告正是这一制度链条在地方的落地环节。
公告显示,贡山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普豆底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本件为审查结果公告,无申报兑现口径,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或指标支持;通过审查意味着该企业履行修复义务的方案获得合规认可。可作为后续采矿权管理与修复监管的依据,公告同时附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对长三角制造业而言,铅锌矿上游原料的合规供给关系到有色金属供应链稳定,采购方可将矿山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纳入供应商合规尽调参考;长三角的绿色矿山技术服务、生态修复工程企业可关注云南等地过渡期集中报审带来的业务机会;涉矿企业自身应按2043号文件要求抓紧完成方案编制报审,避免影响采矿权延续等手续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贡山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豆底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18日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