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 发文单位: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谁能申报
在青岛注册、纳税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聚焦「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新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国家级中试平台,以及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山东省独角兽企业资质的企业可申报。
能补多少
新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各奖100万元,国家级中试平台奖200万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200万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100万元,山东省独角兽企业奖300万元;并购重组新增项目按标的额1%补助,最高200万元;中小微民企固定资产贷款单户贴息最高150万元。
怎么办
政策自2026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企业需以新认定或新获得资质为前提,通过主管部门指定渠道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以官方发布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6年3月27日印发《青岛市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旨在强化青岛「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与供应链韧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 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 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优质企业培育支持 • 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产业链招商与并购支持 • 鼓励企业围绕「10+1」创新型产业体系依法开展并购重组 • 对通过并购重组新增的产业项目,按并购标的额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 ▎ 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 落实国家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单户最多150万元贴息 ▎ 申报条件 • 奖励对象须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相关资质须为政策有效期内新认定或新获得(以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文件时间为准) • 并购类项目须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新增产能或研发实体落地青岛 • 贴息项目须纳入青岛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名录管理 ▎ 政策影响 ▎ 支持范围覆盖 • 支持类型:具体对象,奖励/补助标准 • 创新平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0万元一次性 • 创新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各100万元一次性 • 创新平台: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200万元一次性 • 企业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0万元一次性 • 企业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万元一次性 • 企业培育:山东省独角兽企业,300万元一次性 • 产业招商:并购重组新增产业项目,并购标的额1%,最高200万元 • 融资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单户最多150万元贴息 ▎ 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2026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