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建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若干措施(2025-2028)
- 发布日期:
- 2025-09-25
- 申报截止:
- 2028-12-31
- 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谁能申报
福建省(不含厦门)注册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可申报年度研发经费增量奖补及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能补多少
对年度研发经费增量超100万元的企业,按增量部分6%给予奖补,单企最高600万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按实际支出3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怎么办
通过省级惠企平台实现“免申即享”,政策资金由省市县按8:1:1比例分担,企业可通过“科技金融专区”申请科技贷、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申报时间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2025年9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25〕25号),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 核心内容▎ 研发经费增量奖补
• 年度研发经费增量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增量部分的6%给予奖励
•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600万元
• 奖励资金由省市县按8:1:1比例分担▎ 研发活动全覆盖
• 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推动研发活动实现“全覆盖、两提升”
▎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 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按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补助
•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 科技金融支持
• 建设省级“科技金融专区”
• 提供科技贷、科技保险等专属金融服务▎ 人才引进与服务
• 省级高层次人才实行“免申即认”
• 推行“科技副总”制度,选派科技人才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福建省(不含厦门)注册
• 主营业务为科技型企业
• 通过省级惠企政策申享平台申报,适用“免申即享”机制▎ 政策影响
• 实施周期:适用对象,关键财政支持额度
• 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12月31日:福建省(不含厦门)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最高600万元(研发增量奖补)+最高300万元(成果转化补助)▎ 附注说明
• 政策文号:闽政办〔2025〕25号
• 发布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适用地区明确排除厦门,覆盖福州等省内其余设区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