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助力济南产业园区发展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谁能申报
济南市及山东省内产业园区内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市/县级联合审核后纳入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库的项目可申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符合条件项目可获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具体额度由省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怎么办
2025年12月4日起实施,项目需通过市/县级联合审核并入库,方可享受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弹性年期供地等支持,全程纳入省级重点项目调度平台跟踪服务。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优化招商引资结构、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向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产业生态培育与区域协同发展。
▎ 核心内容▎ 鼓励产业方向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高端装备
• 新能源
• 新材料
• 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支持措施
• 对符合鼓励清单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支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灵活供地方式
• 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
• 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机制,纳入省级重点项目调度平台
• 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支持政策▎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在山东省内开展投资的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
• 投资项目须位于济南市及山东各地产业园区范围内
• 项目产业方向须完全符合《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所列领域▎ 申报流程
• 投资方自主确认项目符合鼓励清单方向
• 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招商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 经市/县级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联合审核后,纳入山东省重点招商项目库
• 入库项目按程序享受用地、资金等支持政策▎ 政策影响▎ 实施时效
• 自2025年12月4日起施行(依据山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日期)▎ 空间覆盖
• 覆盖区域:政策适用性
• 济南市全域产业园区:全面适用
• 山东省其他地级市产业园区:统一适用
• 非产业园区一般工业用地项目:不适用▎ 附件说明政策原文发布平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日期:2025年12月4日数据采集日期: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