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辽宁省适用)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辽宁省注册的工业企业、外贸企业及新兴产业主体,符合条件的新建工业项目、获IF/红点奖的企业、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开展海铁联运与中欧班列业务的企业,以及2025年底前建成的500kg及以上商用加氢站运营单位均可申报。
能补多少
新建工业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或按同期LPR贴息;获IF/红点奖每项奖励20万元,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最高奖100万元;年度安排5000万元支持多式联运;500kg+商用加氢站每座补贴100万元,氢燃料货车通行沈大高速免费。
怎么办
项目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企业应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纳入支持范围,申报时限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2025年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聚焦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与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系统强化对工业投资、设计创新、多式联运、氢能应用及外贸发展的财政与金融支持。
▎ 核心内容▎ 工业项目支持
• 对核定总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按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额10%给予直接补助;
• 或按不超过同期LPR给予贷款贴息;
• 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
▎ 工业设计支持
• 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等奖项的,每项奖励20万元;
• 对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 多式联运发展
• 年度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
• 对开展海铁联运、中欧班列等联运组织模式的企业给予奖补支持。
▎ 氢能产业支持
• 氢燃料电池货车行驶沈大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 对加注能力≥500千克的新建或改扩建商用加氢站,于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
▎ 外贸企业贷款贴息
• 对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银行贷款实付利息,按不超过同期LPR给予贴息;
• 单户企业年度贴息上限300万元。
▎ 申报条件
• 申请主体须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 符合对应条款所列资质要求(如项目投资额、奖项等级、加氢站建设时限、进出口实绩等);
• 项目/行为发生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以文件发布时间起算,氢能补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市级部门完成初审并推荐至省级主管部门;
• 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与合规性核查;
• 评审通过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关键数据,适用对象
• 工业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或LPR贴息,新建工业项目主体
• 工业设计:20万元/项、100万元/企,获奖设计单位、省级示范企业
• 多式联运:年度5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海铁联运、中欧班列企业
• 氢能产业:100万元/站建设补贴,沈大高速通行费减免,商用加氢站运营方、氢燃料货车运营企业
• 外贸贴息:最高300万元/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该政策全面覆盖制造业升级关键环节,突出精准性、时效性与协同性,强化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助力辽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