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省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黑龙江省适用)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谁能申报
在黑龙江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新开设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中国首店、黑龙江首店,或主办实际费用超50万元的首发首展活动,以及开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老字号旗舰店的企业可申报。
能补多少
中国首店按实际投资30%补助,最高100万元;黑龙江首店按实际投资30%补助,最高50万元;首发首展活动按实际费用30%补助,最高30万元;老字号旗舰店单店最高补助10万元,同一主体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怎么办
由市一级初审后报省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政策有效期三年,申报需在项目完成后提交材料,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积极引进和培育首发经济,鼓励国际及全国知名品牌在黑龙江省开设区域首店、旗舰店,提升消费能级与品牌集聚效应。
▎ 核心内容▎ 品牌首店落地补助
• 对在省内新开设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中国首店,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较高100万元
• 对黑龙江首店,按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较高50万元▎ 首发首展活动补助
• 对主办方实际发生费用(含场租、设备租赁、搭建等)达50万元以上的首发首展活动,按30%比例给予补助,较高30万元▎ 老字号品牌旗舰店支持
• 对中华老字号、龙江老字号等品牌新开设的首家旗舰店,且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按投资额30%给予补助,较高10万元
• 同一申报主体累计补助较高50万元▎ “龙江好物”品牌推广
• 支持“黑土优品”等本土优质品牌企业在省内异地开设首店、旗舰店,纳入同等政策支持范围▎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企业
• 首店、旗舰店须于2025年1月1日之后新开设并正式营业
• 首发首展活动须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举办,且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
• 所有投资及费用支出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符合财务规范要求▎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所在地市(地)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
• 市(地)商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完成初审与实地核查
•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复审与合规性审核
• 审核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在黑龙江省新开设品牌首店、旗舰店的商贸流通企业、品牌运营主体
• 在省内主办首发首展活动的会展企业、行业协会、商业综合体运营方▎ 关键数据汇总
• 补助类型:适用对象,补助比例,较高额度,面积/费用门槛
• 中国首店:国际/国内知名品牌,30%,100万元,无面积要求
• 黑龙江首店:同上,30%,50万元,无面积要求
• 首发首展活动:活动主办方,30%,30万元,实际费用≥50万元
• 老字号旗舰店:中华/龙江老字号,30%,10万元/店,累计≤50万元,≥200平方米▎ 政策依据与时效
• 政策依据:《黑龙江省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 生效时间:2025年6月23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