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全国适用)
- 发布日期:
- 2024-06-15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谁能申报
国家及省级高新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可申报。政策覆盖全国实施,重点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情况将纳入国家高新区年度综合评价重要参考依据,结果导向政策倾斜。
怎么办
2024年6月15日起实施,通过一网通办推进放管服改革。申报主体需聚焦数字化转型、绿色园区建设及创新载体功能强化,配合年度综合评价体系完成相关工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火炬计划升级行动,推动高新区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 核心内容▎ 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 支持高新区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聚焦主导产业集聚创新资源
• 推动高新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 支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
• 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情况纳入国家高新区年度综合评价重要参考依据▎ 推动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 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高新区普及应用
• 支持建设绿色园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网通办
• 强化要素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建立高新区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 强化评价引导
• 完善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对评价优秀的高新区给予政策倾斜支持▎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国家高新区注册落户
• 按政策类型向所在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 符合对应载体或企业类别认定标准(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资质等)
• 积极参与高新区组织的年度综合评价▎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国家高新区及区内企业
• 省级高新区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 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支持方式
• 支持类型:具体形式
• 创新能力建设:集群培育、研发投入引导、企业梯度培育
• 载体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支持、科研助理岗位激励
• 转型升级:数字技术应用推广、绿色园区建设专项支持
• 服务保障:一网通办、要素保障、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 绩效激励: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挂钩政策资源倾斜▎ 实施时效
• 政策发布时间:2024-06-15
• 适用范围:全国
•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