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适用绍兴)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申报截止:
- 2027-06-30
- 发文单位: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
绍兴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重点支持8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内的骨干企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主体,项目须位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能补多少
实行地方财政分档资金扶持,具体金额依据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投资强度等综合评审确定,无明确资金补贴上限,以主管部门最终评定为准。
怎么办
由绍兴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厅,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纳入支持范围,申报截止时间及具体流程以绍兴市经信局官方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旨在强化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
• 重点支持8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
• 项目须位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面向制造业企业实施▎ 项目要求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 聚焦高端产品研制和先进技术产业化方向▎ 资金扶持
• 实行分档财政资金扶持,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
• 具体扶持标准依据项目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投资强度等综合评审确定▎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为绍兴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 优先支持集群核心区内的骨干企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 材料要求
• 填报《项目推荐表》和《项目信息表》
• 材料须经绍兴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盖章确认▎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交材料
• 区(县)初审后报送至绍兴市经信局
• 绍兴市经信局汇总审核并统一报送至浙江省经信厅
• 浙江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与遴选▎ 政策影响▎ 实施时效
• 政策依据文件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 执行主体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协同财政部门推进▎ 区域适配
• 适用层级:适用区域,主管部门
• 省级政策:浙江省全域,浙江省经信厅
• 属地落实:绍兴市及所辖区(县),绍兴市经信局、财政局▎ 政策依据
• 发布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官方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