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适用嘉兴)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申报截止:
- 2027-06-30
- 发文单位: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
嘉兴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须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内的主导产业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经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后方可申报。
能补多少
实行分档财政资金扶持,具体额度由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无明确资金补贴上限,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怎么办
自2025年11月26日起开放申报,企业需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完成项目备案并提交材料,经市级部门推荐后,由省经信厅组织评审,通过后获得财政支持。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旨在强化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能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
• 重点支持8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
• 项目须位于嘉兴市行政区域内,优先面向集群主导产业领域企业▎ 项目要求
•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 聚焦高端产品产业化和先进技术产业化方向
• 属于制造业领域,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导向▎ 资金支持方式
• 实行分档财政资金扶持,具体额度由省级评审后确定
• 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保障▎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 在嘉兴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资质
• 项目已完成备案或核准,环评、用地、节能等前置手续齐备
• 未获得过同类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复支持▎ 申报流程
• 企业填写《项目推荐表》和《项目信息表》
• 经嘉兴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并加盖公章
• 由市经信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浙江省经信厅
• 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开展合规性审查与综合评审▎ 政策影响▎ 时间节点
• 环节:时间要求
• 项目申报启动:2025年11月26日起
• 市级材料汇总截止:按年度申报通知明确时限
• 省级评审周期: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实施主体
• 主管部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浙江省财政厅(协同)
• 属地执行:嘉兴市经信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推荐与初审▎ 政策依据
• 发布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 政策文号:浙经信制〔2025〕XX号(以原文链接为准)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