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适用台州)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申报截止:
- 2027-06-30
- 发文单位: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谁能申报
在台州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制造业企业,须位于8个国家集群或15个省级集群核心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聚焦高端产品及先进技术产业化,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导向。
能补多少
实行分档财政资金扶持,具体额度由省级评审后确定,无明确资金补贴上限,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怎么办
由台州各县(市、区)经信与财政部门初审盖章,台州市经信局统一报送至浙江省经信厅,政策自2025年11月26日发布起实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旨在强化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
• 重点支持8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
• 项目须位于台州范围内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集群区域内的实施主体▎ 项目要求
• 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 聚焦高端产品产业化和先进技术产业化方向▎ 资金扶持
• 实行分档给予地方财政资金扶持,具体额度由省级评审后确定▎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为在台州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制造业企业
• 项目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导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或淘汰类▎ 材料要求
• 填报《项目推荐表》和《项目信息表》
• 经台州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盖章确认▎ 申报流程
• 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提交材料
• 县级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台州市经信局
• 台州市经信局汇总审核并统一报送至浙江省经信厅
• 浙江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与择优立项▎ 政策影响▎ 实施时效
• 政策依据文件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 适用周期以浙江省经信厅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管理机制
• 管理层级:职责内容
• 浙江省经信厅:总体统筹、组织评审、立项批复、绩效监管
• 台州市经信局:汇总审核、统一转报、属地协调
• 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初审把关、材料盖章、过程服务▎ 政策来源
• 发布单位: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官方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