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谁能申报
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的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或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的独立法人单位;年综合能耗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制造企业),或算力设施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除外),且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行业强制性标准1级先进值。
能补多少
本件为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通知,无直接财政补贴金额说明;实际奖励与支持以后续专项政策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省级工信部门组织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企业需准备建设方案、能源数据及碳排放核算材料,按属地提交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334号),正式启动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建设工作。 ▎ 核心内容 ▎ 建设定位与原则 • 零碳工厂建设坚持“重技术、重建设、重实效”,非一次性评价认定 • 入选建设名单仅为获得“入场券”,不等同于授予称号 • 建设期内须持续跟踪、定期报送进展、接受不定期抽查核验 • 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原则组织评估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授牌 ▎ 评估指标体系 • 核心指标: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和约束性,包括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 • 引导指标:共4类8项,涵盖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和信息披露 ▎ 申报条件 ▎ 制造型企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 • 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 •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1级(先进值) ▎ 算力设施 • 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 • 电能利用效率(PUE)达到GB 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 • 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 核心指标要求 • 指标类别:当前基本要求,建设目标(不晚于2030年) • 单位能耗碳排放:≤1.8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30%,≥95% •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10%,≥35% ▎ 组织实施流程 • 组织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green.miit.gov.cn)提交材料 • 审核推荐: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2026年8月15日前上报工信部 • 评审公布:工信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 • 建设管理:入选单位按年度报送建设进展,工信部开展不定期抽查核验 • 评估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工厂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符合条件的制造型企业(含汽车、电子、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 • 符合条件的算力设施运营主体(不含智算中心) ▎ 关键时间节点 • 申报材料省级推荐截止:2026年8月15日 • 建设目标达成期限:2030年底前 ▎ 政策导向意义 • 强化能效与碳效双控机制落地 • 推动数字化能碳管理与节能装备规模化应用 • 加速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工业用能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