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税收优惠
外国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发文单位:
- 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摘要: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的,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将更多外资企业再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 外国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速读卡\n\n谁能申报\n境外投资者将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即符合递延纳税政策条件。更多外资再投资项目有望纳入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外资项目清单,享受服务保障。\n\n能补多少\n核心优惠为"递延纳税"——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相关税款,具体递延范围、税率口径及期限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n\n怎么办\n由商务部等部门落实推进,属国家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操作建议:①确认利润来源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②核实拟投项目不属于禁止外商投资领域;③关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申报机会,争取纳入服务保障范围。申报流程与材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n\n(依据政策原文整理,具体执行请以税务、商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外国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为稳存量、提质量,商务部等部门落实外国投资者以在华分配利润扩大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1.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的,享受递延纳税优惠。
2. 将更多外资企业再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拓宽服务保障范围。
适用条件境外投资者将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政策原文来源: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