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动旅居康养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吉林省政府
谁能申报
地方政府、文旅及民政系统单位、养老服务机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地产与林草资源运营主体可申报,重点覆盖大长白山区域和长春都市圈的县区、度假区、景区集聚地、乡村、集聚小区及养老机构,2028年前需建成6类共142个试点单元。
能补多少
2027—2029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无明确资金补贴比例或上限,具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新增床位3万张,目标2028年停留超10天旅居康养人次达380万,年均增速超10%。
怎么办
申报主体应聚焦大长白山区域、长春都市圈及松花江、G331/G334国道沿线布局,依托土地“点状供地”、异地医保结算、住房公积金互认、5G网络覆盖等支撑措施,按年度推进试点建设,确保2028年前完成全部目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托本省自然生态、避暑休闲、中医药康养等资源优势,吉林省启动旅居康养高质量发展试点,旨在培育壮大旅居康养产业,塑造振兴发展新动能。
▎ 核心内容▎ 总体目标
• 到2028年,建成:
• 旅居康养县(市、区)试点 6个
• 旅居康养度假区试点 6个
• 旅居康养景区集聚地试点 10个
• 旅居康养乡村试点 20个
• 旅居康养集聚小区试点 30个
• 旅居养老机构试点 80个
• 新增旅居康养床位 3万张
• 停留超10天的旅居康养人次年均增速 10%以上,2028年达 380万人次
• 构建以大长白山区域、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为依托的集聚区,以及以松花江流域、G331国道、G334国道为轴线的集聚线
• 打造“大长白山避暑旅居康养”品牌,建设全国优选旅居目的地▎ 主要任务▎ 强化顶层设计引领
• 编制《吉林省旅居康养试点工作指引》,明确核心旅游特色、康养业态优势、配套服务标准
• 全省遴选重点县(市、区)、度假区、景区集聚地、乡村、集聚小区、养老机构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 建立旅居康养成熟资源库与储备资源库,发布《吉林省旅居康养资源名录》,绘制“旅居康养资源地图”
▎ 培育多元优质试点
• 旅居康养县(市、区):以宜居城区为主体,整合核心景区、城市公园、休闲街区,完善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
• 旅居康养度假区:提升国际化服务与多语种接待能力;增设养生中心,提供私人健康管家、定制化疗愈课程
• 旅居康养景区集聚地:推动景区与周边餐饮、购物、医疗等深度融合;建立消费联动机制(如优惠互通、价格联动)
• 旅居康养乡村:依托旅游重点乡村,建设乡村咖啡馆、乡村书房、田园茶室等公共空间;推广“整村运营”模式,实现企业、村集体、农户多方共赢
• 旅居康养集聚小区:盘活国有闲置资产、低效楼宇厂房、库存商品住宅、森林康养基地、林业宾馆、职工疗休养基地等存量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
• 旅居养老机构:开展认定优选,推进适老化改造、基础设施升级、基本医疗保障优化;联动旅游、文博、医疗及生活配套资源▎ 开发旅居康养产品
• 重点培育七大类型旅居康养业态:
• 森林疗愈型:森林徒步、林间瑜伽、林下食材养生膳食
• 温泉养生型:理疗、SPA、温补餐饮
• 中医药康养型:针灸推拿、中药熏蒸、道地药材药膳
• 避暑休闲型:避暑疗养、溪谷漫步、时令消暑膳食
• 冰雪体验型:滑雪娱雪、雾凇观赏、冬捕体验、驱寒暖身膳食
• 运动健康型:越野、骑行、体能提升服务、健康轻食简餐
• 民俗文化型: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农乐舞、剪纸、民族节事;米酒、打糕、手把肉、全鱼宴等传统美食
• 推出多时长、多主题模块化产品;开发康养理疗包、主题餐饮包、深度文化体验包等增值服务
• 拓展延伸消费链条:开发旅居康养文创产品;推广“吉字号”农产品伴手礼(如吉林大米);设置打卡互动区与特色产品展销区▎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 优化旅居住宿供给:
• 推出旅居康养主题客房,按中长期居住需求优化功能
• 建立房地产项目“房源地图”,支持购买、租赁库存商品房
• 支持按《住宅项目规范》打造旅居康养“好房子”
• 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绿道及口袋公园建设支持力度
• 鼓励改造月租公寓、服务式公寓、精品民宿、长租别墅,推出长租优惠
• 推广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机制,无户籍地限制
• 培育“吉康居”旅居康养住宿品牌
• 强化医疗健康保障:
• 在试点地区引入专业医疗机构就近布点,提供名医坐诊、健康咨询
• 设立医保服务站点,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咨询帮代办服务
• 将符合条件的旅居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 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持长期旅居人员享受待遇
• 推进名医走基层、三甲中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院
•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优先规划旅居康养交通线路,串联景区、住宿、餐饮、娱乐场所
• 鼓励车辆配备智能语音讲解、便民设施及实时信息查询功能
• 推行交通车辆与景区票根联动优惠
• 优先部署5G网络及5G-A基站,提升通信服务能力
• 加强生活配套保障:
• 完善菜市场、生鲜超市、社区食堂等便民商业布局
• 试点单位配齐便利店、药店、快递驿站
• 因地制宜建设精品商街、休闲街区、文创和旅游商品集市
• 开展“适老化”“适小化”“友好型”设施改造
• 增加文化娱乐体验:
• 常态化举办文艺演出、主题音乐节、非遗体验、“村晚”等活动
• 结合本地民俗节庆策划主题活动
• 设立“社区营造官”或“旅居主理人”,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线上线下社群
• 新增健身设施、体育馆、沉浸式剧场、咖啡馆、书吧、茶室等场所▎ 申报条件
• 试点主体须具备明确资源禀赋与基础承载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旅游资源富集度、康养服务配套水平、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性、智慧化管理能力
• 旅居养老机构须通过省级民政部门组织的认定程序,满足适老化改造、医疗保障衔接、管理服务规范等要求
• 旅居康养集聚小区须以盘活存量资源为主要路径,具备可持续运营机制与多元主体协同能力
• 所有试点单位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政策影响▎ 资金支持
• 支持周期:年度资金规模,支持方向
• 2027—2029年:每年1亿元,试点地区与单位奖补、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产品开发引导
• 鼓励申报文化旅游和养老领域专项债项目
• 设立文旅产业投融资对接平台专题板块,精准推送融资需求
• 建立省级旅居康养项目库,鼓励银行机构对入库项目降低贷款利率、开发专属金融产品
• 安排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激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资源保障
• 旅居康养项目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范畴
• 乡村旅居康养设施适用“点状供地”模式,降低用地成本
• 城镇“批而未供”土地优先供给试点单位
• 允许村集体以出让、出租方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支持社会资本有偿使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最长20年),允许改造闲置场区、场房用于旅居康养项目▎ 组织保障
• 成立省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
•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
• 鼓励资源优越、基础完善的地区率先开展试点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