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政策申报期已结束或已失效,以下原文仅供历史参考。本页下方推荐同地区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也可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获取最新申报辅导。
省级综合政策
【征集】关于对《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北京市政府
摘要: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外商投资便利化改革,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
政策全文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外商投资便利化改革,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邮箱已脱敏]; 2.来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3322401 传真:010-63322401 4.请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ft.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20日附件1:《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2:《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相关信息
常见问题
【征集】关于对《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外商投资便利化改革,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
【征集】关于对《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互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北京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8。
政策原文来源:北京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