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规划建设十条规定(2026年版) (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山西省政府
谁能申报
示范区内产业园区开发主体及工业、研发、总部经济类项目单位可申报,其中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低于400万元/亩),容积率要求为工业项目不低于1.2、研发类项目不低于2.0,新建项目须100%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政策对产业项目提出高标准建设要求,包括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5G基站覆盖率达10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不低于30%,并要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接入率不低于90%。
怎么办
2026年7月起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所有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目录,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周期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安全风险、地质灾害三类专项评估。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衔接国家和山西省最新政策规定及行业标准规范,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对2021年11月印发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十条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十条规定(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 核心内容▎ 规划编制与审批
•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符合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目录
• 规划方案审查周期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性审查
• 涉及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须同步开展环境影响、安全风险、地质灾害三类专项评估▎ 建设标准与管控
• 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2,研发类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0
• 新建厂房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20%
•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项目100%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
• 产业园区内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
• 5G基站覆盖率达100%,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接入率不低于90%
• 配套建设集中式能源站,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不低于30%▎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示范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隶属示范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 项目须列入山西省或示范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库
• 投资强度:工业项目不低于300万元/亩,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400万元/亩
• 项目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手续须已取得批复文件▎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示范区内各类产业园区开发主体
• 在建及拟建工业、研发、总部经济类项目单位
• 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平台型企业▎ 关键时间节点
• 事项:时间节点
•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
• 正式施行预计时间:2026年10月1日起
• 过渡期安排:2026年10月1日前已取得立项批复的项目,可按原规定执行▎ 政策实施保障
• 建立“规划—建设—验收”全周期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预警
• 对违反本规定的项目,依法依规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建设、不予竣工验收等措施
• 示范区管委会每半年向社会公开一次政策执行情况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