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读《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湖南省政府
谁能申报
湖南省内注册的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及临床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研品种可申报,重点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中药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
能补多少
对符合条件的在研品种按品种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10个。
怎么办
政策自2026年2月起实施,创新产品获批后6个月内须完成医保准入评估,申报流程及具体细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发布,以官方渠道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落实国家部署,加快建设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直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座谈、考察与意见征集,起草形成《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6〕15号)。该文件于2026年2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2月24日正式印发。
▎ 核心内容▎ 研发创新支持体系
• 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平台建设
• 择优支持有临床价值的在研品种
• 支持细胞和基因治疗研究,鼓励前沿技术临床转化
• 助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延续创新成果产业化“后补为主”导向,按品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 监管能力提升体系
• 提升药品审评审批支撑能力
• 增强省级检验检测支撑能力
• 推进监管数据整合与应用
• 深化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 提高监管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 创新产品临床应用体系
• 推进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
•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发挥医保杠杆作用,促进临床普及
• 构建“研发创新—产品落地—临床运用”良性循环▎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生物医药领域研发企业、生产企业、CRO/CDMO机构
• 医疗器械与创新药在研项目主体
• 中药传承创新单位及细胞基因治疗研究机构
• 三级甲等医院、区域医疗中心等临床应用单位▎ 关键成效预期
• 维度:预期目标
• 创新平台建设:新增省级以上生物医药创新平台不少于10个
• 在研品种支持:每年择优支持临床价值突出的在研品种不超过20个
• 一次性奖补标准:按品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奖补
• 医保准入时效:创新产品获批后6个月内完成医保准入评估▎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申报项目须属于《若干意见》明确支持的创新方向:细胞与基因治疗、中药新药、高端医疗器械、AI辅助诊断产品等
• 在研品种需已获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或完成I期临床试验
• 产业化项目须在湘实现首次注册生产,且未享受过同类省级财政重复奖补
• 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无权属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