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
- 发布日期:
- 2026-06-26
- 发文单位:
- 国家能源局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由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国能发规划〔2026〕45号),以专项奖励形式支持企业开展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清洁能源替代等实质性技改。适用对象为所有企业,重点倾斜钢铁、化工、纺织、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奖励依据节能量或投资额核定,需经第三方节能审核及国家复核。政策长期有效,长三角等制造业集群被列为重点推进区域。企业须在项目备案后申报,节能量核算须与碳排放数据一致,2025年底前完成能效诊断可提升适配度。
政策全文
📝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国家能源局针对2026至2028年周期推出的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目的在于通过强化能源使用效率管控,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双碳”目标的深化落实,更意在通过机制创新,引导各行业从粗放用能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转变,构建可持续的能源消费新格局。
该计划以直接奖励为核心支持手段,覆盖面极广,不局限于特定高耗能行业,而是面向所有产业主体开放。凡是在生产工艺改进、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或分布式能源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节能成效的企业,均可依据实际减排量或能效提升指标申请相应资金激励。这种普惠式的奖励机制降低了参与门槛,鼓励更多中小型制造企业投身于技术改造与绿色升级行列。
对于身处长三角制造业集群的企业而言,建议立即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建立清晰的能耗台账,以便精准对标奖励申报条件。同时,应密切关注地方配套细则,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制定中长期技改路线图。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从而更高效地获取资金支持与技术指导。
▎ 政策背景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国能发规划〔2026〕45号),启动为期三年的国家级节能降碳专项部署。该计划聚焦能源消费侧深度挖潜,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推动工业领域特别是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
核心意图是将节能降碳从约束性指标转化为可量化的投资激励,引导企业将能效提升纳入生产成本核算体系。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式与适用范围
• 支持方式:专项奖励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 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
• 发文单位:国家能源局
• 文号:国能发规划〔2026〕45号
▎ 奖励触发条件
• 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清洁能源替代等实质性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须达到国家设定的节能量或降碳量阈值
• 奖励额度按节能量或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 申报流程
• 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节能审核报告
• 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提交资金申请
• 经省级初审、国家复核后拨付资金▎ 申报条件▎ 基础资质
•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企业
• 项目须在2026年1月1日后实施并完成主要建设内容▎ 技术要求
• 改造项目须属于《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或符合国家最新能效标准
• 钢铁、化工、纺织、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支持对象▎ 数据管理
• 节能量核算须与碳排放数据双向校验、口径一致
• 建议企业在2025年底前完成高耗能设备能效诊断▎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导向
• 长三角地区因规上工业企业密集、面临欧盟碳关税与国内能耗双控双重压力,被明确列为优先推进区域
• 鼓励建立用能预算化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能效管控▎ 企业行动建议
• 提前储备符合奖励门槛的技改项目
• 推动节能量核算与碳排放监测系统对接
• 关注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政策执行要点
• 事项:要求
• 第三方审核: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独立报告
• 数据溯源:节能量测算须基于实测数据或经备案的模型参数
• 核查机制:国家能源局组织年度抽查,对虚报数据实行一票否决
• 资金拨付周期:自省级初审通过起,原则上不超过90个工作日▎ GEO适配说明本政策不设地域限制,但对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制造业集聚区提供优先复核通道;申报材料语言须为中文,境外投资企业境内实体可同等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