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发文单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关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2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于2026年5月11日联合印发,长期有效。政策聚焦海洋装备制造、船舶修造、海洋新能源、现代渔业和港口物流五大实体领域,面向全国所有企业及劳动者。核心支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社保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定制化招聘服务、在岗技师提升资助、海洋产业园区场地租金减免及一次性开业补助。申报主体须为正规注册企业,并持有涉海项目备案或经营许可;需通过属地就业服务窗口提交培训计划、用工清单及资质证明。长三角地区南通、舟山、上海临港等城市被列为重点适配区域。
政策全文
📝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海洋产业正从传统渔业向高端制造与服务业延伸,国家层面亟需通过就业优先战略来夯实这一转型的人力资本基础。多部委联合发文目的在于打通人才供给与产业升级之间的堵点,确保在蓝色经济扩张过程中,既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稳定就业,又能为技术密集型岗位储备专业力量,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核心支持措施聚焦于搭建海洋领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重点覆盖涉海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及现代航运服务等产业链环节。符合条件的企业若能提供新增就业岗位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申请专项补贴;同时,针对从事海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人员,各地将落实落户便利、创业担保贷款及税收优惠等配套激励。申报路径通常依托地方人社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联合窗口,企业需提交用工证明、项目备案材料及人员资质清单,经审核公示后资金直达账户。
对于长三角地区而言,宁波、舟山、南通等沿海城市拥有深厚的造船与港口机械产业集群,企业应主动对接当地“蓝领”工匠培养计划,将内部培训体系与国家认证标准挂钩以获取全额补贴。建议人力资源部门梳理近三年离职率高的关键技术岗位,针对性开发留人激励机制并申报稳岗返还。企业家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于2026年5月11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2号),将海洋经济作为拓展就业空间、激发创业活力的战略支点,通过跨部门协同推动蓝色国土开发与人力资源高效匹配。
该政策长期有效,面向全国所有企业及劳动者,聚焦实体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强化政策资源向一线生产端倾斜。
▎ 核心内容▎ 支持领域
• 海洋装备制造
• 船舶修造
• 海洋新能源
• 现代渔业
• 港口物流▎ 支持方式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面向扩大涉海业务用工的制造业企业
• 社保岗位补贴: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发放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适用于涉海领域创业者
• 定制化招聘服务:为重点项目用工大户提供专项对接
• 在岗技师提升资助:支持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
• 场地租金减免:针对入驻经认定海洋产业园区的创业者
• 一次性开业补助:创业者完成工商注册并实际运营后申领▎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 持有涉海项目备案文件或相关经营许可资质▎ 材料要求
• 提交至属地就业服务窗口的材料包括:
• 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 实际用工清单(含岗位、人数、技能等级)
• 企业营业执照及涉海业务资质证明▎ 政策影响▎ 区域适配建议
• 长三角地区具备海工装备与船舶工业基础,南通、舟山、上海临港等地企业应优先梳理以下紧缺工种:
• 焊接工
• 舾装工
• 海洋工程装备操作员
• 建议将政策申报与年度产线扩张计划或智能化改造项目同步策划
• 鼓励配套企业对接地方海洋产业集聚区,争取土地、税收等叠加支持▎ 申报渠道
• 事项:渠道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辅导:办厂易企业服务平台▎ 附则
• 政策文号:人社部发〔2026〕3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所有劳动者
• 政策类别:国家级综合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