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 发文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6〕40号)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4月14日发布,长期有效。政策面向所有产业和所有企业,核心支持包括:进口料件关税暂缓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地方运营绩效奖励及高管个税返还。申报需完成区内工商注册与海关备案,并按季度或年度报送经营数据。长三角地区因配套成熟,被重点推荐布局售后维修中心、进口料件研发中心及跨境电商备货仓。政策强调合规账册管理与片区细则适配,旨在推动综保区向研发、再制造、全球服务等功能跃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4月14日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国办函〔2026〕40号),推动综合保税区从传统货物堆场向高端制造与服务型产业高地转型,强化制度型开放对制造业跨境运营的支撑能力。
▎ 核心内容▎ 税收安排
• 关税暂缓缴纳: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再制造、全球维修、研发设计等业务时,进口料件可适用关税暂缓缴纳政策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纳入试点,实现进项税额抵扣▎ 地方配套激励
• 运营绩效奖励:由地方政府按年度经营数据核定发放
• 高管个人所得税返还:依据地方实施细则执行,返还比例及条件依片区而定▎ 申报条件
• 完成综合保税区内工商注册
• 办理海关备案手续
• 按季度或年度报送真实经营数据
• 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兑现支持▎ 适用对象与产业范围
• 适用对象:适用产业
• 所有企业(含外资、民营、国企):所有产业领域
• 所有人(含高管、技术人才):—▎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优势
• 长三角地区综保区密度高、产业配套成熟,适宜布局:
• 售后维修中心
• 进口料件研发中心
• 跨境电商备货仓▎ 合规要点提示
• 需前置建立物料进出区账册管理体系
• 规范准备核销单证等海关监管要件
• 关注不同综保片区在奖励门槛、兑现周期等方面的细则差异▎ 申报渠道
• 在线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原文查阅:政府官网原文页
• 咨询支持: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