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税务总局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30日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15号),长期有效。政策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购入厂房、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用于应税经营的长期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依法抵扣,留抵部分可申请退税或减免。适用对象覆盖所有产业的一般纳税人,无行业或规模限制。关键条件包括:取得合法扣税凭证、资产实际投入应税活动、进项税独立核算。该政策旨在释放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税金沉淀,降低重资产投入成本,尤其利好长三角智能工厂建设与绿色产线升级等密集资本支出场景。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于2026年1月30日联合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旨在优化增值税抵扣机制,缓解制造业等重资产行业在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张中面临的进项税额沉淀压力,降低资本性支出的制度性成本。
该政策属国家级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有效,覆盖国民经济全部产业门类。
▎ 核心内容▎ 抵扣范围
• 可抵扣资产类型:厂房、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用于应税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期资产
• 凭证要求: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规扣税凭证
• 用途限制:资产必须实际投入应税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免税、简易计税或非应税项目▎ 支持方式
• 进项税额按规抵扣当期销项税额
• 存在留抵情形的,可依规申请退税或享受减免安排▎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资产购置行为发生于2026年1月30日及之后
• 进项税额归属清晰,具备独立核算能力
• 跨区域集团企业需建立统一税务管理机制,防范抵扣时点错配▎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所有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 所有企业:不限规模、所有制形式,凡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者均可适用▎ 实务建议
• 在项目立项阶段即嵌入税务筹划,明确采购环节开票要求
• 要求供应商及时开具合规专用发票
• 对多基地集团,建议制定资产购置税务日历,统筹抵扣节奏
• 建议通过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关键数据概览
• 项目:内容
• 发布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
• 生效日期:2026年1月30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减免、免征、退税
• 适用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解读要点本办法并非新增税种或税率调整,而是对现行增值税抵扣链条的结构性完善。其核心在于将长期资产购置环节形成的进项税额纳入可抵扣范围,打破以往部分固定资产进项税受限的实践壁垒,实质提升企业设备投资的税后回报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