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税务总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对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所涉增值税与消费税实施退还或减免,政策长期有效。适用对象为所有真实合规开展出口业务的制造企业,不限行业,覆盖机电、纺织、化工等全产业门类。核心条件包括完整单证链条、报关单与进项发票及收汇记录相互印证。政策旨在降低出口含税成本、改善企业现金流,尤其利好长三角等外贸依存度高区域。退税率动态更新,企业需建立常态化内控机制以保障申报时效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面对复杂多变的外贸环境与全球供应链深度调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一轮出口税收安排,旨在通过增值税与消费税政策优化,降低出口企业税负,巩固中国制造的国际价格竞争力。
该政策是国家稳外贸、强实体的重要财税制度安排,体现对全链条出口经营主体的系统性支持。
▎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
• 覆盖全产业领域:适用于所有从事跨境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的制造业厂商
• 不限行业门类:机电、纺织、化工等各类制造企业均可适用
• 申报前提:报关出口行为真实合规、单证链条完整▎ 支持方式
• 增值税处理:对出口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可申请退还或直接享受减免
• 消费税处理:对出口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可申请退还或直接享受减免
• 核心目标:实现现金流回补,降低出口产品含税成本▎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具有合法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
• 出口业务完成海关报关并取得有效报关单
• 进项发票、收汇记录与报关单信息相互印证▎ 合规要求
• 建立退税申报常态化内控机制
• 确保单证一致性,防范因资料错配导致的退税滞后
• 动态跟踪退税率文库更新,及时调整报价策略与资金占用周期▎ 政策影响▎ 区域重点提示
• 长三角地区企业:外贸依存度高、产业配套密集,政策红利释放显著
• 建议结合自身出口品类,重新评估资金周转效率与税务筹划路径▎ 实施管理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 生效日期:2026年1月30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减免、退税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 申报服务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申报辅导支持:办厂易平台提供专业测算与实操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