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
- 2026-01-14
- 发文单位:
- 科技部办公厅
谁能申报
高校、科研院所及国有科技服务平台,管理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或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单位可申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评价结果与后续经费支持、新增设备购置审批直接挂钩,优秀单位获优先支持。
怎么办
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重点考核设备年有效工作机时、对外服务企业≥10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60%)、在线预约系统接入率等指标。结果向社会公开,连续两年不合格将被约谈并限制投入。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国家持续推动科研资源高效利用,破解重复建设与闲置浪费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尤其在高端制造领域,关键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直接关系到研发周期与创新成果转化速度。为激活国家级科研平台的“沉睡”能力,科技部出台新规,通过系统化评价与动态考核机制,倒逼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仪器向产业界开放共享。
此次细则明确将对全国范围内纳入国家管理清单的科研装置开展年度评估,重点考察开放率、服务时长、用户满意度及跨机构协作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从事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可依托真实研发需求,申请使用包括高通量材料分析仪、电子显微镜集群、精密光刻设备等在内的高价值科研仪器。支持方式以“免费或成本价预约使用”为主,企业只需提交项目立项依据、技术路线图及成果预期,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即可获得优先使用权,部分重点行业还可享受专项补贴以覆盖检测与调试成本。
在长三角制造业集群中,企业需主动梳理自身研发瓶颈,提前布局与中科院相关院所、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对接渠道。建议建立“科研资源使用档案”,积累使用记录作为后续申报更高层级创新项目的重要凭证。同时,应关注各省市配套出台的差异化激励政策,如上海对首年使用量超100小时的企业给予50%服务费返还。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为推动高端创新资源从分散封闭走向集约开放,科技部办公厅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将国家级重大实验设施与高价科学仪器的共享成效纳入硬性绩效约束机制,倒逼设备持有单位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该政策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国有科技服务平台等仪器保有单位,通过量化评价引导其向制造业企业、初创公司及区域研发机构等需求方开放高价值科研平台。
▎ 核心内容▎ 评价对象与范围
• 评价对象:高校、科研院所、国有科技服务平台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管理职责的单位
• 覆盖设备: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
• 评价周期: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评价指标体系
• 设备运行使用效率: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共享服务机时占比
• 对外服务业绩:服务企业数量、服务合同金额、跨单位服务比例
• 开放共享程度:在线预约系统接入率、服务信息公示完整性、收费标准合规性▎ 结果应用机制
• 正向激励: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单位,在后续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安排中予以优先支持
• 约束措施: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主管部门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视情采取限制新增设备购置、调减相关财政投入等措施▎ 申报条件
• 设备须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备案,并完成资产登记与信息填报
• 单位须建立规范的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
• 对外服务须通过在线预约系统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 年度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60%▎ 政策影响▎ 对供给方(保有单位)
• 强化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推动建立专业化运行服务团队
• 倒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需求方(企业及研发机构)
• 可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定向对接高评级单位,申请使用大型实验装置、精密分析仪器与国家级试验平台
• 降低高端研发条件获取门槛,支撑新材料验证、精密检测、工艺仿真等关键技术攻关▎ 区域协同重点
• 长三角制造业集群企业应主动检索年度评价名单中的高评级单位,提前梳理研发测试需求,建立定向合作机制
• 推动外部共享资源嵌入企业自身技术攻关链条▎ 在线服务渠道
• 服务类型:平台名称,访问方式
• 政策原文查询:科技部政府官网,官方网站政策文件库
• 在线申报与预约: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匹配与辅导:办厂易企业服务平台,提供适配度测算与申报辅导▎ 政策基本信息
• 发文单位:科技部办公厅
• 施行日期:2026年1月14日
• 适用对象:所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国有科技服务平台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支持方式:其他(含经费倾斜、资源优先配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