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发文单位: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号:粤工信创新函[2026]54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广东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电子信息、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
• 发布日期:2026-10-16粤工信创新函[2026]54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大会精神,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6/art_f23df53950d84984b7c08bb461b0aa60.html)现组织开展第八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附件1)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 申报工作要求(一)组织申报。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原则,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特别是组织辖区内能力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单位),指导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2)。已列入第一批至第七批平台名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广州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他珠三角地市不超过2个,其余地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深圳市及央企集团迳报工业和信息部科技司。深圳市要发挥好计划单列市作用,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平台积极申报。
(三)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择优遴选、宁缺毋滥原则,注重把好申报质量关,对申报书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请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3.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0月15日(联系人及电话:李帆,020-83133425)相关文档附件:
• 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pdf
• 附件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doc
• 附件3: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wps🎯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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