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智能建造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谁能申报
江苏省内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建筑施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工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企业,开展智能建造固定资产投资或技术升级的主体均可申报,涵盖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装备、装配式生产线、BIM协同平台等软硬件采购与研发项目。
能补多少
贴息覆盖2025年8月5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贷款利息支出,具体贴息比例与上限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无明确资金补贴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企业需提供项目备案文件、贷款合同及资金用途证明,经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审核后,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申报流程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这几年随着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速,建筑行业对数字化、集成化建造技术的需求持续攀升。江苏作为全国制造业重镇,正推动智能建造从试点示范迈向规模化应用,亟需破解企业在技术升级过程中面临的融资成本高、资金回笼周期长等现实难题。
此次财政贴息政策聚焦在2025至2027年间,对省内从事智能建造相关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的制造企业给予贷款利息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具备智能工厂系统集成能力、装配式构件智能制造能力或建筑机器人研发制造资质的实体,可申请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达300万元。贴息资金按季度发放,需依托真实项目落地和银行授信完成情况申报,且要求项目须纳入江苏省智能建造重点工程目录。同时鼓励在苏南先进制造业集群内开展协同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与软件系统产业化。
对于身处长三角制造业核心区的企业而言,应尽快梳理自身在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数字孪生系统方面的技术储备与融资需求,提前对接本地金融机构并形成完整项目可行性方案。尤其建议已在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布局智能产线的企业,结合区域产业政策联动机制,主动申报并参与省级示范工程遴选。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省正加速推进建造方式的数字化与工业化变革,通过财政贴息机制降低智能建造领域融资成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环节。本方案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苏建建管〔2025〕89号),自2025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核心内容▎ 贴息期限与范围
• 实施周期为2025—2027年,覆盖三年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支出;
• 贴息对象为在江苏省内开展智能建造固定资产投资或技术升级的市场主体;
• 贷款资金须实际用于: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装备、装配式生产线、BIM协同平台等软硬件采购与研发。
▎ 支持主体与适用产业
• 适用对象: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涵盖装备制造、新型建材、工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上下游企业;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支持方式:财政贴息(属“其他”类政策工具)。
▎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企业须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际运营;
• 贷款须由商业银行发放,且已实际发生付息行为;
• 项目已完成备案,并具备完整资金用途佐证材料。
▎ 必备材料
• 项目备案文件;
• 商业银行贷款合同;
• 资金用途说明及对应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 技术投入台账(含设备采购、研发支出明细)。
▎ 政策影响▎ 审批与拨付流程
• 企业向所在地住建与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提交申报;
• 经审核通过后,贴息资金直达企业账户;
• 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区域协同提示
• 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若为建筑领域提供智能装备与部品部件,或在自建厂房、园区升级中采用装配式与智能化建造方案,可同步适用本政策;
• 建议尽早对接商业银行锁定贷款额度,并规范管理设备采购发票与技术投入台账。
▎ 附录:政策基本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苏建建管〔2025〕89号
• 生效日期:2025年8月5日
• 有效期截止:2027年12月31日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政策级别:省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