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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术创新

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5-04-24
申报截止:
2027-05-31
发文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摘要: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申报技术或产品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并已完成初步市场验证。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覆盖全省所有产业方向。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通过认定后可纳入政府推广应用名录,获得优先推荐申报更高层级专项计划等政策支持。

怎么办

申报需经属地初审及省级专家评议,材料包括技术查新报告、知识产权凭证和用户应用证明。2025年4月24日发布,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企业应在此期间完成申报。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加速转型的背景下,江苏正通过制度化手段打通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关键堵点。该管理办法为的是建立统一的新技术新产品评价体系,推动具有突破性、可复制性强的技术与产品快速落地,助力产业链自主可控与区域创新生态构建。

此次认定覆盖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支持具备原始创新或重大集成创新特征的技术成果,涵盖智能制造装备、新型材料、绿色低碳技术等前沿方向。企业只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完成中试验证并具备量产条件,即可申报。通过认定的产品将获得政策背书,在政府采购、首台套应用推广、融资对接等方面享有优先推荐资格,同时纳入省重点创新产品目录,为后续市场拓展提供可信度支撑。申报流程实行线上提交、专家评审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确保公平透明,企业无需支付费用即可参与。

长三角地区制造业集群效应显著,尤其在苏南先进制造带,企业普遍面临“有技术难变现、有产品难进阶”的困境。建议具备研发能力的规上企业提前梳理近三年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情况,围绕工艺革新、性能提升或模式创新形成完整证据链;对已进入客户试用阶段的产品,应尽早启动标准制定和第三方检测工作。同时关注省内重点产业园区配套政策,实现认定申报与产能布局、品牌推广协同推进。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省制造业正向高端化与智能化纵深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新技术新产品认定机制,旨在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成果提供官方资质背书,加速其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该机制面向全省全产业领域开放,不受行业边界限制。

▎ 核心内容▎ 认定主体与范围

• 适用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江苏省内企业或研发机构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领域

• 政策名称:《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发文单位: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号:苏工信规〔2025〕3号

• 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

•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4日▎ 技术与产品要求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技术路线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

• 已形成初步市场验证▎ 认定流程

• 企业准备技术查新报告、知识产权凭证、用户应用证明等材料

• 经属地工信部门初审后,进入省级专家评议环节

• 通过评审的单位获得省级新技术新产品认定资质▎ 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 申报技术或产品须完成研发并实现小批量应用或示范应用

• 不接受无知识产权归属、无应用实证、处于概念阶段的技术或产品▎ 政策影响▎ 配套支持措施

• 纳入江苏省政府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名录

•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级专项计划

• 在产业链对接、政府采购、供应链准入中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 提升企业品牌公信力与市场认可度▎ 重点适配领域

• 装备制造

• 新材料

• 电子信息

• 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 申报入口与服务渠道

• 服务类型:渠道说明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原文查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正式发布页面▎ 实施建议

• 企业应将认定筹备融入日常研发管理,提前完善专利布局与产品检测认证体系

• 强化技术查新、用户反馈、第三方检测等过程留痕

• 重点关注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省内优势领域,提升资质含金量与应用转化效率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江苏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申报技术或产品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并已完成初步市场验证。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覆盖全省所有产业方向。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通过认定后可纳入政府推广应用名录,获得优先推荐申报更高层级专项计划等政策支持。
怎么办?
申报需经属地初审及省级专家评议,材料包括技术查新报告、知识产权凭证和用户应用证明。2025年4月24日发布,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企业应在此期间完成申报。
政策原文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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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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