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谁能申报
江苏省内首次获得银行经营性贷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自2024年3月8日起可申报,须通过科技部门资质审核并经多部门联合审验。
能补多少
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给予直接补贴,无明确资金补贴上限,具体额度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长期有效。
怎么办
企业通过合作银行申贷后,经审核可享受贴息返还,申报入口为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kunruyi.cn),需配合提供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江苏加快构建以创新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资源精准对接技术突破初期阶段的企业。此次政策聚焦“首贷”这一关键节点,目的在于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与资本市场的第一道堵点,助力初创期科创企业迈出融资第一步。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及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若在首次获得银行贷款后,可申请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5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贷款期限须在一年以上,且资金用途须用于研发设备购置、核心技术攻关或中试验证等直接创新活动。企业可通过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经科技、工信部门联合认定后,财政资金按季度拨付,实现“应贴尽贴”。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还有高端装备等长三角核心产业链中的成长型企业。
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建议企业主动梳理自身研发投入占比、知识产权积累及产业化进展,提前准备技术路线图与财务合规证明。尤其对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无锡高新区等地的制造企业而言,可结合地方产业基金与银行专项授信产品,形成“政策+金融+场景”的组合申报策略。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24〕25号),自2024年3月8日起施行。该政策旨在降低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的首次融资成本,通过财政贴息弥补银行信贷风险溢价,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实体研发活动。
▎ 核心内容▎ 贴息对象与范围
• 适用对象:从未获得银行经营性贷款的科技创新企业
• 覆盖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企业
• 贷款类型:纳入政策合作的商业银行发放的首笔经营性贷款
• 贴息方式: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给予直接补贴▎ 实施机制
• 由科技部门开展资质审核,多部门联合审验资金流向真实性
• 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贷后,经审核即可按实付利息享受贴息返还
• 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在江苏省内
• 未在任何银行机构发生过经营性贷款记录
• 具备明确的研发活动与技术成果支撑材料(如专利清单、研发费用台账等)▎ 材料要求
• 科技型资质证明文件(高企证书、科小入库编号、专精特新培育通知等)
• 近一年研发费用归集说明
• 首贷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
• 企业信用报告(无重大不良记录)▎ 政策影响▎ 关键数据
• 项目:内容
• 发文单位:江苏省财政厅等六部门
• 文号:苏财金〔2024〕25号
• 施行日期:2024年3月8日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支持方式:奖励、其他
• 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区域协同价值
• 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具有显著适配性,尤其支持数字化转型与关键技术攻关类工厂
• 缩短企业从申贷到获贴周期,提升科技金融响应效率
• 强化财政—科技—金融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 申报提示
• 企业应主动对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与合作银行
• 需严格把控申报截止时间,避免因材料缺漏或逾期导致资格失效
• 建议提前整理专利清单、研发费用台账等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