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3-12-12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
谁能申报
所有从事生产制造的市场主体,覆盖国民经济全部门类,政策长期有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文号:工信部联科〔2023〕249号),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质量技术攻关、可靠性提升、质量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及质量增信贷款等市场化路径。
怎么办
企业可通过申报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参与行业标准研制、申请质量增信贷款等方式获取支持;长三角地区重点鼓励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集群将质量要求融入智能改造,并利用区域互认机制拓展供应链准入资质。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当前,我国制造业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引领转型,面对全球产业链重构与技术迭代加速的双重压力,提升全链条质量竞争力已成为构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突破口。在此背景下,国家启动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目的在于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推动企业从“制造”迈向“智造”,在关键环节实现质量标准、检测能力与管理体系的全面跃升。
该工程聚焦制造企业质量能力建设的核心痛点,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提供定制化支持:对已建立国家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可申请专项经费用于升级智能化检测平台与先进工艺验证系统;对处于质量体系转型阶段的中小企业。可获得免费的质量诊断服务及数字化管理工具包,帮助其构建覆盖设计、生产、交付全流程的标准化管控框架;金融机构将为参与质量认证、开展可靠性试验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与风险共担机制,形成“技术+资金+服务”三位一体的支持闭环。政策明确向长三角地区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尤其鼓励在高端装备、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协同攻关。
针对长三角制造业集群特点,建议企业主动梳理自身质量短板,优先申报具备数据接口兼容性的智能制造系统改造项目,并联合上下游共建共享质量数据库。同时,应关注区域内质量创新联盟动态,提前布局与高校院所的联合研发合作。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当前我国制造业正处于由规模扩张向品质效益转型的关键阶段,提升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和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已成为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旨在系统性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通过标准引领、技术赋能与金融配套协同发力,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 核心内容▎ 支持范围与适用对象
• 适用产业:覆盖国民经济全部门类,所有制造业及相关生产制造领域
• 适用对象:所有从事生产制造的市场主体
• 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
•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
• 文号:工信部联科〔2023〕24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多维度支持路径
• 工信条线:重点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与可靠性提升
• 发改渠道:侧重支持质量基础设施集群建设
• 金融监管:推动信贷资源向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倾斜▎ 主要参与方式
• 申报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 参与行业标准研制
• 申请质量增信贷款▎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具备合法生产资质及持续运营能力
•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失信记录
• 申报项目应聚焦质量技术突破、产业链质量协同或基础设施升级等方向
• 长三角地区企业可依托区域互认机制,将单项质量优势转化为跨区域供应链准入资质▎ 政策影响▎ 区域协同导向(长三角重点提示)
• 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应率先将卓越质量要求融入智能化改造进程
• 建议企业梳理现有质量管理体系与行业标杆的差距
• 重点关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的质量一致性提升机会▎ 实施载体与服务入口
• 服务类型:平台名称,访问方式
• 在线申报: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政策服务频道:昆如意政策服务频道,网站内嵌入口▎ 政策执行要点
• 支持方式为“其他”类政策工具,强调市场化机制与组合式赋能
• 不以财政直接补贴为主要形式,突出质量基础设施升级、金融服务创新与产业协同改造三位一体
• 鼓励企业通过质量能力提升获取融资便利与市场准入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