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谁能申报
所有承担江苏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及项目负责人,涵盖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领域,均须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需在项目申报、执行、验收全周期内遵守信用要求,确保合同履约、经费合规、成果真实,违规行为将面临申报限制或资格取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江苏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推动科研管理从“重立项”向“重信用”转变。在项目全流程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成为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一环。该办法目的在于通过制度化手段规范科研行为,强化诚信自律,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向真正具备创新能力与履约能力的主体。
政策明确将科研信用记录纳入项目申报、评审、实施与验收全周期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对于信用良好且连续两年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可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时享受优先立项、简化流程、提高资助额度等激励措施。尤其对长三角地区中小型制造企业而言,若已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并积累真实成果,可凭借良好的项目执行记录申请信用加分。甚至获得“绿色通道”资格,实现从“被动申报”到“主动增信”的跃升。
当前长三角制造业正加速由成本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更需注重过程留痕与数据沉淀。建议企业系统梳理过往项目交付情况,主动归集研发台账、专利产出与成果转化数据,形成可验证的信用资产。同时关注项目中期评估中的信用动态,及时纠正偏差。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文号:苏科技规〔2022〕3号),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该办法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覆盖申报、执行、验收全周期,旨在规范科研行为、提升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效率。
▎ 核心内容▎ 信用监管范围
• 适用对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包括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制造业重点领域
• 监管环节:项目申报、合同履约、经费使用、成果真实性、验收合规性等全过程记录▎ 信用评价与应用
• 建立统一信用档案和分级评价机制
• 守信主体:在后续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验收评估中享受绿色通道
• 失信行为:包括科研造假、挪用专项资金、提供虚假材料等,将被限制申报资格或取消立项资格▎ 申报与执行要求▎ 企业合规要点
• 制造业企业须将信用合规嵌入研发管理与财务流程
• 重点规范:费用归集标准、技术节点佐证、合作权责界定
• 联合攻关中因合作方失信导致的连带责任,将影响本单位信用评级▎ 跨区域协作规范
• 在苏南、苏北或沪浙设有研发分支机构的企业,须统一各主体信用管理标准
• 防止因区域间评价尺度差异导致信用评价错位▎ 政策影响▎ 对创新主体的影响
• 信用评级成为获取江苏科技资源的前置门槛
• 企业需建立常态化信用自查机制,强化内部科研诚信制度建设▎ 对长三角协同创新的影响
• 推动长三角区域内科研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基础能力建设
• 强化跨区域联合项目中的信用协同治理要求▎ 政策基本信息
• 项目:内容
• 发布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文号:苏科技规〔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支持方式:其他
• 政策级别:省级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