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政企精准对接,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EN18013759055
办厂易 - 数字政企服务生态平台 📍 切换城市▾
省级技术创新

(历史信息)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0-11-04
发文单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摘要: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支持方式:其他,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落户江苏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重点支持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龙头骨干企业,鼓励联合沪浙皖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获认定后可在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时享受绿色通道,并适用进口研发设备税收优惠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怎么办

企业需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审计报告、知识产权清单等材料,经县级初审、市级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及实地核验后完成认定,申报流程长期有效。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江苏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在此背景下,省发改委出台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目的在于通过制度化建设激活企业内部研发潜能,打通从技术攻关到产业落地的关键堵点,助力长三角制造集群形成协同创新生态。

该办法明确支持方向为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的制造业企业,特别是深耕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主导单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科研用地倾斜以及与高校院所联合攻关的优先通道。申报主体不仅可享受财政资助用于设备升级与人才引进,还可纳入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推荐名录,提升在政府采买、金融授信中的竞争力。整个支持流程注重实效性,强调以解决行业共性难题为导向,鼓励跨企业、跨区域的技术协作,真正实现“研用结合”。

对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而言,应主动梳理自身在产业链中的技术定位,聚焦工艺瓶颈或装备短板,提前布局研发团队和中试平台建设。尤其建议处于苏州、无锡、常州等高端装备制造集聚区的企业,依托区域创新网络资源,联合上下游伙伴组建联合体申报。同时,关注申报时间节点与材料规范,避免因细节疏漏错失机会。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 政策背景江苏省作为制造业重镇,正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着力打通实验室成果向规模化生产转化的关键堵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旨在遴选具备中试熟化与系统集成能力的创新平台,为产业链关键节点提供技术策源支撑。

▎ 核心内容▎ 认定主体与适用对象

• 落户江苏、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 申报主体须满足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 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优先领域包括: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方向▎ 支持措施

• 获认定后授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资质称号

• 在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时享受绿色通道

• 可按规定享受进口研发设备税收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申报流程

• 企业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审计报告、知识产权清单

• 经县级初审→市级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实地核验四阶段择优授牌▎ 申报条件▎ 硬性门槛

• 研发投入强度:近两年不低于所属行业平均水平

• 试验设备原值:须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 专职研发人员:数量须达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 发明专利密度:须达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推荐实践

• 提前梳理核心技术攻关清单

• 鼓励联合沪浙皖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

• 材料中须重点呈现技术成果对区域产业链补链、强链的量化贡献▎ 政策影响

• 维度:具体影响

• 创新能级提升:强化中试熟化与系统集成能力,加速技术产业化进程

• 区域协同深化:支持跨省市产学研合作,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 政策衔接强化:作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的重要前置资质▎ 基础信息

• 发文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苏发改规发〔2020〕5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4日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适用对象:科研院所、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龙头骨干企业)

• 支持方式:其他(资质认定类政策)

• 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落户江苏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重点支持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龙头骨干企业,鼓励联合沪浙皖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获认定后可在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时享受绿色通道,并适用进口研发设备税收优惠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怎么办?
企业需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审计报告、知识产权清单等材料,经县级初审、市级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及实地核验后完成认定,申报流程长期有效。
政策原文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您的企业能申报这项政策吗?

输入行业、规模、资质与研发情况,1秒测算适配度与预估金额,认证政策专员辅导申报。

同类政策(技术创新)

✓ 内容可信保障
作者:办厂易政策专员(产业政策研究) · 审核:办厂易内容审核组
作者简介:深耕惠企政策研究与申报辅导,覆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人才政策等方向
内容编制:平台自有数据支撑 · AI 辅助整理 · 人工审核定稿
信息有误?致电反馈纠错 · 办厂易由金园堡(昆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 苏ICP备2025180599号 · 昆山开发区震川中路688号 · 热线1801375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