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谁能申报
在江苏省注册且已完成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的法人企业,覆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全部工业门类,须具备独立开展研发活动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支持方式包括研发费用配套奖励、产学研联合攻关立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及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费用减免,具体比例与额度依项目评审结果确定。
怎么办
通过昆如意平台线上申报,提交研发计划、知识产权清单及专项审计报告,经属地科技部门初审后由省级统筹评审或备案,实行“先入库、后申报”机制,申报材料要求严格。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创新突破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但普遍面临研发资源不足、融资渠道狭窄、政策获取门槛高等现实困境。江苏作为全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阵地,亟需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打通中小企业创新“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协同创新生态。
此次省级方案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全周期支持,重点向具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且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提升、首台(套)装备应用风险补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补贴在内的多元化支持,部分项目还可享受“免申即享”的精准兑现机制。尤其对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跨区域布局的研发机构,政策允许联合申报并共享成果收益,强化了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可行性。
对于位于苏州、无锡、常州等制造业集聚区的企业而言,应主动梳理自身技术储备与研发投入数据,优先申报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核心技术项目。建议建立企业级创新台账,提前规划研发投入归集路径,并关注省内“科创飞地”模式下的跨区域合作机会。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政策背景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于2022年3月9日印发《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苏科高发〔2022〕52号),旨在系统性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活动中面临的资源约束与机制障碍,强化其创新主体地位,支撑长三角制造业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
该方案为省级专项政策,长期有效,覆盖所有工业门类,适用于在江苏省内注册并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法人实体。
核心内容支持方式
• 研发费用配套奖励:对符合条件企业按实际研发费用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 产学研联合攻关立项: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研发项目
• 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提供利息补贴
• 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费用减免:降低企业使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的成本支持范围
• 适用产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全部工业门类,覆盖所有产业
• 适用对象:在江苏省内注册、已完成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法人企业
• 支持方式类型:其他(非直接财政拨款,含奖励、贴息、减免、立项等多种形式)申报条件基本资格
• 企业须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登记
• 已完成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平台为准)
• 具备独立开展研发活动的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申报材料
• 年度研发计划书
• 知识产权清单(含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 经第三方出具的专项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 属地科技部门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南所列其他材料政策影响实施机制
• 采用“先入库、后申报、分类评审/备案”机制
• 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初审,省科技厅统筹评审或备案管理
• 依托“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开展线上服务关键时间节点| 环节 | 要求 ||------|------|| 入库前置 |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年度自评入库须在申报前完成 || 材料提交 | 按属地科技部门发布的年度指南时限执行 || 评审周期 | 自受理起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 |企业行动建议
• 尽早梳理近三年研发费用归集台账
• 完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体系
• 补强专利布局与成果转化链条衔接
• 将政策支持与产线智能化升级需求精准对接附注说明
• 【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文 号】苏科高发〔2022〕52号
• 【政策级别】省级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有效期】长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