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
- 2014-04-09
- 发文单位:
- 财政部、商务部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商务部发布,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长期有效,以官方公告为准。申报条件与奖补金额以官方申报通知为准,可通过办厂易政策板块查询全国最新指南。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近些年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设立专项资金通道,意在通过财政激励稳定外贸基本盘,引导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并提升国际竞争力,对冲全球需求波动带来的经营压力。资金主要采用奖励形式下达,产业准入覆盖制造、服务及贸易流通全领域。重点惠及有实际进出口业绩或正在拓展国际渠道的实体企业;制造业厂商可围绕出口增量、技改升级、品牌国际化还有参加境外展会等维度准备佐证材料,按属地商务部门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南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获取直达企业的财政奖励。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制造型企业而言,外向型经济特征决定了这类资金与产业链高度契合。建议企业提前归集报关单据、研发投入凭证、项目验收报告及海外认证文件,关注各级商务窗口的申报节点,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现金流补充;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发文单位】财政部、商务部【文 号】财企〔2014〕36号【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适用对象】科技企业,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公司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财务,人事,申报专员,普通员工【有 效 期】长期有效【政策标签】外贸发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布(2014-04-09)。支持方式:奖励;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政策原文:见下方「政策原文」链接(政府官网原文页)。在线申报入口: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https://www.kunruyi.cn)政策服务频道。办厂易提供免费政策匹配测算与申报辅导,热线 18013759055。
